古代快遞|快遞並非現代人的專屬,可追溯至公元前時期

還有半個月就到雙11了,小夥伴們的購物車是否滿滿當當的呢?相信大家在雙11期間最常抱怨的一句話就是“我的快遞怎麼還沒到呢”。談及快遞,大家可能都很熟悉,電商網購的興起帶動了快遞行業的異軍突起。但快遞這個行業其實並不是現代社會才有的,其實在3000多年前就有了。

古代快遞|快遞並非現代人的專屬,可追溯至公元前時期

據相關資料記載與考證,我國最早的信息傳遞,出現於堯帝時期的“鼓郵”,到了奴隸社會的商代,商紂王把“鼓郵”升級為“音傳通信”。

而我國的實物快遞業最早出現於西周時期,在《周禮·秋官》一書中就有記載:“行夫掌邦國傳遽之小事惡、而無禮者。凡其使也,必以旌節,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居於其國,則掌行人之勞辱事焉,使則介之。”

這裡面的“行夫”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快遞員,這也說明了在周王朝時期就已經設置了專門管郵驛和物流的官員。“行夫”大家從字面意思上大家應該能理解,就是依靠步行來運送物品的人員。在當時雖然靠步行來運送比較慢,但是他們有著規定“雖道有難,而不時”,這句話的意思就是雖然道路艱辛,但是也要儘快送到。

古代快遞|快遞並非現代人的專屬,可追溯至公元前時期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靠人的雙腿來送快遞已經完全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了。從春秋時期開始,人們對快遞的要求變高了,漸漸就出現了“馬傳”,就是騎馬來傳遞重要文書和消息。孔子曾說:“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

在封建社會秦朝,公文又被分為“急字文書”和“普通文書”,從此在傳遞方式上也就有了快遞和普遞之分。

隨著“行夫”和“馬傳”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也漸漸出現了驛站、旅館,在《周禮·地官·遺人》中有記載:“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這裡的“廬、路室、候館”都是可以為快遞員提供吃住的地方,也名驛站,這裡規定三十里就要修建一個驛站。

到了西漢時期,靠步行來傳送的方式已經基本被淘汰了,全部都變成了“馬傳”。

古代快遞|快遞並非現代人的專屬,可追溯至公元前時期

南北朝時期,緊急公文傳遞速度要求每日400裡左右。隋唐時,凡是送赦書等快遞,要求日行500裡。同時,從隋唐開始,快遞員送的東西中包括了生鮮水果,水果這種東西,講求的就是個新鮮,所以這對快遞員的速度有著較高的要求。

相信大家都聽過“楊貴妃的荔枝”這個故事吧。“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道出了唐玄宗對楊貴妃的寵愛和楊貴妃對荔枝的喜歡。然而,楊貴妃身處洛陽宮中,她想吃荔枝的話只能從幾千裡之外的嶺南讓驛站的騎士日夜兼程,飛馳傳送。在《新唐書·后妃傳》寫道:“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騎傳送,走數千裡,味未變已至京師”。

古代快遞|快遞並非現代人的專屬,可追溯至公元前時期

宋代時期,又出現了專司通信的“遞鋪”,其傳遞方式分為“步遞、馬遞和急腳遞”三種,急腳遞也就是古代的專職快遞。

古代快遞從步傳、車傳、馬傳、急腳遞不斷髮展,不僅有冷鏈生鮮、海淘業務,書信速遞的隱私保障也非常到位。為了防止文件信息洩露,書信在傳遞前會將竹簡捆綁好,在結繩的位置用泥封好,並蓋上相關的印璽,避免被人私自拆開。而寫在絹素上的文件,就必須用袋子裝好,才能運送。如果出現私自打開信件、損壞、丟失等情況,快遞員往往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輕則二十大板,重則押入大牢或者被處死。

當然,在我國古代,快遞遞送的基本都是官府文書和貴重物品,主要服務於朝廷和官府,是政治和軍事的“耳目延伸器”,帶有明顯的官方色彩,與咱們大多數普通老百姓並無關係。

然而,進入20世紀初葉,隨著資本主義經濟在全球的快速發展,近現代快遞業應運而生,重塑著全球經濟和物資的交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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