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後半篇文章”讓監督執紀更有效

本報評論員

善始善終,善做善成,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蘊含的工作方法的重要特徵和根本要求,體現在紀檢監察工作中,就是要做好“前半篇文章”和“後半篇文章”。“前半篇文章”是基礎和前提,“後半篇文章”是完成和保障。不做或者做不好“後半篇文章”,很容易導致前功盡棄、功敗垂成。近日,我市出臺的《關於做好監督執紀“後半篇文章”的實施辦法(試行)》,對做實做好監督執紀“後半篇文章”作出了全面系統規定,為統籌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化建設提供了有力抓手。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做實做細監督執紀“後半篇文章”,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的政治效果、法紀效果、社會效果。

要嚴格執行處分決定。處分執行如果不到位,被處分人員在各項待遇上“毫髮無損”,就會導致紀律執行“虎頭蛇尾”、流於形式。

在處分決定執行中,必須健全處分執行高效機制,聚焦處分決定宣佈和歸檔、職務級別和工資等相關生活待遇調整等關鍵環節,嚴防執行中的“破窗效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對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及時糾正處分決定“打白條”“打折扣”“搞變通”等問題,確保黨的紀律“帶電”“長牙”。

要堅持問題導向。問題是時代的聲音,做好監督執紀“後半篇文章”,就要直奔問題去、追著問題走、沿著問題挖,既解決面上的問題,也解決背後的問題。各級各部門要針對典型案件暴露出來的問題,主動對照自查,舉一反三,汲取教訓,以案促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查辦案件過程中主動發現問題,及時彙總、辦理,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分類處置,同時,要發揮好監督職責,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切實抓好問題整改。

要加強警示教育。懲治是手段,讓廣大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才是目的。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規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範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要把警示教育作為黨建內容融入日常工作,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以案說法、以案施教作用,用警示教育及時去除“心中雜念”。

要堅持“嚴管厚愛、治病救人”。“處分”幹部不是最終目的,而是要通過“處分”這樣一種方式達到“治病救人”的效果。在監督執紀過程中,要把握好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使犯錯誤的幹部既認識到紀法的約束和剛性,又體會到組織關心關愛。要堅持做好受處分黨員的回訪教育,走好執紀“最後一公里”,通過引導、談心、教育,做好思想轉化工作,使其迷途知返,真心悔過。

九仞之積,猶虧一簣之功。全面從嚴治黨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必須持之以恆,毫不懈怠。我們要拿出“滴水穿石”“逆水行舟”的韌勁和狠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實幹精神,做好監督執紀“後半篇文章”,唱響揚清風樹正氣的主旋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取得新的成效、譜寫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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