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一季度起訴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1749人

  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1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共批捕400人,起訴1749人。

  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這一時期司法機關加大了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其中,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佔比最高。

  據介紹,疫情防控期間,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共涉及97個罪名,以詐騙罪和妨害公務罪為主,審查起訴分別受理1175人、714人,合計佔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總數的五成以上,其他數量較多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受理審查起訴148人;尋釁滋事罪,受理審查起訴205人;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械罪,受理審查起訴141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