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視聽統計調查制度有四處新調整 5月1日起實施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6日訊 4月15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關於印發〈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依據統計法及相關規定,廣電總局重新修訂了《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調查制度》。《制度》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

廣電視聽統計調查制度有四處新調整 5月1日起實施

據悉,新修訂的制度對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範圍、報表和指標等進行了調整。一是根據廣播電視部門的新職責新定位,明確統計對象和範圍為全國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單位以及產業活動單位。二是調整網絡視聽節目服務、IPTV、互聯網電視(OTT)和短視頻等網絡視聽報表,新增對產業基地(園區)的統計,並強化高清超高清、智能終端等內容。三是為反映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成效,調整播出和傳輸覆蓋相關報表,增加開播手語欄目、衛星地球站傳輸系統等指標,並將制度中與農業、農村有關的農村節目播出、農村廣播電視覆蓋、農村有線電視等指標,統一調整為對農節目播出、鄉村廣播電視覆蓋、鄉村有線電視等。四是根據政府會計制度等改革的要求,調整財務、經營相關報表,按照新會計制度關於資產折舊的要求,增加固定資產折舊指標,補充網絡視聽節目的製作投資額、銷售額以及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投資額等指標,並對創收收入進行細分。

同時,《通知》明確,統計分析既要充分反映廣播電視公共服務事業發展情況,也要科學反映產業發展現狀,尤其要抓好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園區基地等具有廣播電視產業發展特點的數據分析,以及網絡視聽等對廣播電視行業發展具有引領性帶動作用的新增長點分析。

廣電視聽統計調查制度有四處新調整 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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