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孫子兵法》:軍爭篇上

兵聖說:但凡用兵的方法,將領接受君王的命令,集結軍隊徵集民眾,兩軍相對而駐紮,最難的莫過於爭奪主動權。爭奪主動權中最難的,是把迂迴曲折的路途變為徑直的路途(捷徑,可以理解為明明是彎路,可我們就要把它變成我們的捷徑),把不利的條件變成有利條件。

所以迂迴(善用迂迴)行進,以利益(多指小利,大利不好……)去誘惑,比敵軍行動晚,卻要先敵軍一步到達,這就是懂得運用“以迂為直”的人(說白了,就是一個爭奪主動權搶佔先機的意思)。爭奪主動權有利,爭奪主動權也有危險。全軍(包括人馬輜重裝備器械等)出擊,就不能及時達到指定的地點(累贅太多)。丟棄一些(裝備等,人馬是不能丟的……)出擊,這些丟棄的東西就會損壞。因此兵士們捲起鎧甲,日夜不停,快速行軍,奔襲百里去爭奪主動權(為爭奪先機而戰鬥),則三軍將領就會被擒成為俘虜,強勁的兵士先到達(因為身體素質好),疲弱的兵士後到達(體力不行掉隊了),這樣也就只有十分之一的兵力到位。(強行)急速奔襲五十里去爭主動權,先到的將軍(前軍將領)就會受挫(先到先遭殃吧,蹶也通折損,損兵折將吧),這樣也就只有一半的兵力到位。三十里奔襲去爭奪主動權,那麼只有三分之二的兵力到位。所以大軍沒有輜重會敗亡(沒有用的傢伙),沒有糧食會敗亡(沒有吃的食物),沒有物資儲備則敗亡(沒有持久的資本)。所以不瞭解各方諸侯意圖的,不能結交。不知道山地林地、艱難險阻、沼澤地分佈的,不能行軍。不用嚮導的,不能得到(利用)有利的地形。所以兵要以詭詐(奇兵,詭計,欺詐)的方法去用,有利了才能行動(根據是否有利而決定行動),以分散或者是集中為變化(也是視情況,與敵方對比,當下態勢戰機如何等,然後絕對分還是合)。所以急速行軍如同大風一般(要快),緩慢行軍如同森林一般(嚴肅整齊),發起攻擊侵略時如同大火(野火燎原之勢)一般,不動的時候如同大山一般,隱蔽時如同陰天一般(烏雲蓋日,遮住了天空和一切),動起來(也可作發起攻擊)如同雷霆震撼一般(雷霆萬鈞之勢,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掠取鄉鎮分散民眾,擴張地域分配物資,要權衡利弊相機行事(解釋很多,有掠奪了物資分散民眾,然後擴張領土,最後再算好了利弊得失再決定如何行動一說。我個人感覺也會有另外一層意思吧,那就是攻勢成了,又是鄉鎮城池又是百姓又是物資又是領土的,都應該在權衡利弊過後再決定怎麼做。如果啥也不考慮,就是幹,鄉鎮城池拿下,百姓要麼驅趕要麼幹掉,完了瓜分錢財物資,再擴充地盤,有點瞎搞的意思,算是“無道”。兵聖應該不能這樣吧?權衡利弊相機行事,這八個字覆蓋面很多。是掠奪分配和擴張領土進行時,也是做完了這些之後再做打算時,無論是什麼時候,這八個字都是重點強調“謹慎分析算好得失看好時機而後再動”)。先懂得“以迂為直”的計策的人能勝利。這就是“軍爭”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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