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系兩高管涉內幕交易,旗下江南化工耗時兩年收購案最終失敗

6月18日,據廈門證監局披露,部門下發對蔣華偉、朱瓊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公開資料顯示,上述兩人系時任盾安集團下屬如山資本的投資經理蔣華偉、以及副總經理朱瓊。

兩人在獲悉盾安集團債務危機事項後,集中、清倉、虧損賣出盾安環境和江南化工股票,共計避免損失872.28萬元。

不過,兩人對二級市場股票買賣的操作涉嫌內部交易,如今,廈門證監局對二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共計近2500萬元。

盾安系兩高管涉內幕交易,旗下江南化工耗時兩年收購案最終失敗

盾安系兩高管涉內幕交易,旗下江南化工耗時兩年收購案最終失敗

蔣華偉、朱瓊二人內幕交易避免損失近900萬

該起內幕交易案件,要從曾被曝450億元債務危機的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一筆12億元債券發行失利說起。

據悉,為償還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24日累計兩筆合計22億元到期債券,盾安集團計劃於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5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兩筆額度分別為12億元、10億元超短期融資券。

其中該筆12億元超短期融資券對盾安集團影響重大,如果發行失敗將引發盾安集團債務危機。

然而,截至2018年4月24日11時,盾安集團未能完成募集,該筆超短期融資券發行失敗。

2018年4月24日晚,盾安集團法定代表人姚某義召集盾安集團管理層開會研究應對盾安集團債務危機,會議決定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報告盾安集團債務危機情況。

時任盾安集團下屬浙江如山匯金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蔣華偉(姚某義妻弟媳)參加了本次會議。

2018年5月3日、5月4日,盾安集團下屬公司江南化工、盾安環境分別發佈了公告,稱盾安集團若無法妥善解決債務清償問題,存在公司控制權變更的可能。

因此,盾安集團債務危機事項,在依法公開前屬於內幕信息。周某(盾安集團資金部部長)、姚某義、蔣華偉為內幕信息知情人,三人知悉時間分別不晚於2018年4月24日12時、14時和23時。

另外,廈門證監局調查發現,時任如山資本副總經理朱瓊與前述內幕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均存在聯絡接觸。

於是,當如山資本投資經理蔣華偉、如山資本副總經理朱瓊在獲悉內幕信息後,便在2018年4月24日、25日和26日,集中、清倉、虧損賣出盾安環境和江南化工股票,共計避免損失872.28萬元。

蔣華偉、朱瓊合計被罰沒2500萬元

廈門證監局認為,蔣某偉、朱某的上述行為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三條、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顯示,廈門證監局查明,“項某榮”“裘某鋒”證券賬戶自2017年5月買入“盾安環境”後近一年未曾賣出,卻唯獨選擇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的2018年4月24日、4月25日兩天集中、清倉、虧損賣出“盾安環境”,2018年4月26日10時25分至11時26分,集中、清倉、虧損賣出“宣某飛”證券賬戶持有的“江南化工”。

上述交易賣出意志堅決,且賣出時間與內幕信息形成時間及朱某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周某等人聯絡接觸時點高度吻合,足以認定其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最終,廈門證監局決定,對蔣某偉內幕交易“盾安環境”、朱某內幕交易“盾安環境”、蔣某偉和朱某共同內幕交易“江南化工”的行為,合計沒收蔣某偉違法所得391.72萬元,並處以罰款1120.06萬元;沒收朱某違法所得486.57萬元,並處以罰款500.34萬元。

江南化工耗時兩年收購新聯民爆最終失敗

5月22日,江南化工公告稱,從2018年6月開始的江南化工收購浙江新聯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宣佈終止,自此耗時兩年的收購案,無果而終。

公告中解釋稱,由於交易雙方對次次交易的核心條款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現階段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的條件尚不成熟,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公司為控制風險,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另外,江南化工還表示,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對公司沒有實質性影響,不會構成交易各方違約,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不會對公司發展戰略及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

盾安系兩高管涉內幕交易,旗下江南化工耗時兩年收購案最終失敗

2018年6月,上述資產重組預案為江南化工擬發行股份方式購買浙江省機電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新聯民爆器材有限公司76.72%的股權。

半個月後,江南化工公告重組進展稱,預案變更,公司與浙江機電、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資產重組框架協議》,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兩者持有的浙江新聯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權。

值得注意的是,新聯民爆的子公司物產民爆是從上市公司物產中大剝離的資產,根據物產中大2016年年報顯示,物產民爆是其全部非全資子公司中連續兩年虧損最為嚴重的公司,2015年、2016年連續兩年虧損,連續經營不善。

此外,截至2016年底,物產民爆資產為7.2億元,負債為6.3億元,其中需要一年內償還的流動負債高達6.1億元,債務情況不容樂觀。

資產負債率高達87.5%的物產民爆,對於債務危機嚴重的江南化工來說,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從這個角度看,該收購案歷時兩年,最終宣告終止也並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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