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後,電商將在印度恢復運營

4月20日後,電商將在印度恢復運營


4月14日,總理莫迪在全國講話中宣佈將封鎖期延長至5月3日,但將在4月20日重新評估疫情狀況,適當放寬特定行業及區域的管控。


一天之後,印度內政部發布封國2.0階段的詳細指導細則。細則顯示,農業、醫療設施、必需品工業、銀行、電商等行業將在4月20日全面恢復生產。政府還規定在公共場所和間隔開的工作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4月20日後,電商將在印度恢復運營

封鎖指導細則,來源:The India Express


根據指導細則,以下行業將在4月20日之後全面恢復:


衛生部門:

  • 所有衛生服務、社會部門和公共事業部門保持正常運作。
  • 藥房、獸醫院繼續開放,藥品、醫療器械製造單位允許開工。


金融部門:

  • 印度央行、各大國有和商業銀行、ATM機。
  •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通知的資本和債務市場服務。
  • 保險監督和發展局(IRDA)通知的保險公司。


社會部門:

  • 為兒童、智障人士、老年人和赤貧者開辦的護理中心。
  • 鄉村兒童護理中心Anganwadis。
  • 國家農村就業保障法(MNREGA)規定下的工人可在嚴格執行衛生防疫下恢復工作。


公共設施:

  • 汽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零售點。
  • 中央和各邦的發電、輸電和配電設施。
  • 郵局的郵政服務。
  • 市、地方各級機構的業務
  • 電信和網絡設施


物流:

  • 恢復貨物運輸,不再區分必需品和非必需品。
  • 鐵路、機場、港口的貨運。
  • 陸路口岸的必需品運輸。
  • 允許私家車在採購基本商品和緊急情況下上路,除駕駛員外還可捎帶一名乘客,但需坐在後座。如果是兩輪車則只允許駕駛員上路。


基本服務:

  • 必需品供應鏈中的所有設施。
  • 開放日用百貨商店的營業時間限制,但各地當局會鼓勵外賣配送,以減少人員流動。
  • 印刷業和線上媒體。
  • 恢復電商和快遞服務、冷藏和倉儲服務。
  • 政府數據中心和呼叫中心。
  • 為滯留旅客、醫務人員、急救人員、空勤人員和海員等人群提供服務的旅館。
  • 電工、水管工等個體經營者。


工業:

  • 除了必需品生產和農村工業可恢復外,煤炭、礦山、礦產、包裝材料、黃麻紡織、磚窯生產等行業在做好衛生防疫後均可恢復生產。
  • IT業和IT相關產業可恢復50%的生產強度。


建築:

  • 道路、水利、建築及各類工業工程建設。
  • 可再生能源產品建設。


禁止行為:

  • 全國範圍內的航空、鐵路和公路旅行;教育和培訓機構的運作;工商活動;招待服務;所有電影院、購物中心、劇院等;所有社會、政治和其他活動;5人以上聚集;宗教集會。
  • 在隔離區內,除維持基本服務(即醫療緊急情況、法律和秩序職責以及政府業務連續性)外,不允許人口隨意進出。
  • 當眾吐痰被處以罰款,並嚴格禁止在公共場所飲酒、抽菸等行為。
  • 各邦之間的人員流動、巴士客運、地鐵服務等將繼續封鎖至5月3日。娛樂場所如電影院、商場、購物中心、體育館、游泳池、酒吧也將封鎖至5月3日。


印度專家們認為,應該適當放寬經濟活動,因為新冠病毒並不是致死的唯一原因,飢餓和其他重疾都需要緊急醫療救助,而封鎖並不能解決上述問題。儘管4月20日之後將適當放寬某些行業的限制,但莫迪表示,人們如果不遵守封鎖規定,將所處社區置於病毒威脅下,將再次實施嚴厲的限制措施。


為了實施這些遏制措施,指導細則中要求,各地方任命應急事故指揮官負責在轄區內全面推行以上舉措。轄區內其他部門的官員需服從應急事故指揮官的調度和指導。指揮官將給恢復的生產活動發放通行證,重點保障醫院基礎設施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任何違反細則的個人將根據《刑法》第188條起訴,還將據2005年《災難管理法》第51至60條的規定受到起訴。


作者:陳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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