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獎勵5000萬!長沙不遺餘力引進金融機構總部

長沙濱江新城立志打造成長沙陸家嘴,開發總投資達600億元,這裡以現代金融商務功能為核心,以文化、休閒、旅遊綜合商圈為驅動引擎,以都市居住為依託的複合型新都會中心。

落戶獎勵5000萬!長沙不遺餘力引進金融機構總部

日前,為大力引進金融機構總部,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拿出真金白銀來了!

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支持湖南金融中心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下簡稱《措施》),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審批設立的金融機構總部,最高可獲5000萬元的落戶獎勵。該《措施》將從今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適用對象:商事登記和實際經營辦公在湖南金融中心6.8平方公里規劃範圍內(東至湘江西岸,西臨銀杉路,南抵瀟湘北路與濚銀路交會處,北至北二環),獨立核算併為新區和嶽麓區財力做出貢獻的金融機構總部、金融分支機構、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配套服務機構。


落戶獎勵5000萬!長沙不遺餘力引進金融機構總部

濱江新城


《措施》明確,湖南湘江新區大力支持金融機構總部落戶湖南金融中心,給予落戶、辦公、經營、創新等方面的獎勵與人才支持。

獎勵措施,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審批設立的金融機構總部:

1、在湖南金融中心註冊之日起2年內實繳註冊資本在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3%給予落戶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2、實繳註冊資本在5億元-10億元(含5億元)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2.5%給予落戶獎勵;

3、實繳註冊資本1億元-5億元(含1億元)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2%給予落戶獎勵;

4、實繳註冊資本500萬元—1億元(含500萬元)的,獎勵100萬元。

由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管理的金融機構總部,按上述標準的50%執行,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落戶獎勵資金自認定為金融機構總部年度起,分2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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