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初“文字獄”的背後真相,看大明王朝如何強化對思想的控制

長期以來人們論及明初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的的措施時,除“四大案”外,大都把“文字獄”列為其中重要措施之一。而所引用的史料大多以清人趙翼的《廿二史札記·明初文字之禍》為依據,認為“

朱元璋學問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誤殺人。”

從明初“文字獄”的背後真相,看大明王朝如何強化對思想的控制

如杭州府學教授徐一夔,因賀表有誤而被殺,因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帝覽之大曰:“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雄發也,“則”字音近“賊”也。遂斬之。再如蓋“則”音嫌“賊”也、“生”知嫌於“僧”也、“帝扉”嫌於“帝非”也、“法坤”嫌於“發斃”也、“有道”嫌於“有盜”也 、“藻飾太平”嫌於“早失太平”也。

也就是說朱元璋欲掩蓋自己當年出家、起兵的歷史,憑藉著自己對事物的片面理解與自己個人的文化素養來閱讀臣下的奏章,凡文字中有觸犯忌諱於不合己意者,皆不能被容忍。對此許多人認為明初的社會生活一片灰暗,甚至血雨腥風,乃至人間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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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則明初並無“文字獄”

何為文字獄?文字獄是指帝王依據臣民的作品,或摘取字句、或取其文意,稍有不合意便羅織罪名,輕則入獄受罰,重則引來殺身之禍,甚則族屬皆受牽連。統治者為維護其至尊地位,對臣民文字使用與詩文作品內容制定嚴格規定,臣民不可違制越禮,所以“因文字獲罪者”歷朝歷代皆有。

但明初有沒有文字獄,《廿二史札記》所記載有是否屬實,其實早已有學者提出相反的意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當屬美籍華人學者陳學霖。他認為:“現存有關明初文字獄案史不宜輕信”,“自趙翼而後學者所論明太祖文字獄案,皆系依據弘治至萬曆間野史種稗乘所傳故事,其間牴牾百出,亦有荒誕可笑,不可視為事實”。他認為,朱元璋對自己微寒的出身沒有絲毫的諱飾,對自己當過和尚的經歷也沒有絲毫的隱瞞,空門禮佛,出入僧房,而且刻在石碑上,廣佈天下,流傳後世。現存於臺北故宮博物院的《明太祖御筆》中的詩文就有三首言僧之作,所以說朱元璋因為對自己出身的微寒,怕別人提及而製造文字獄,不符合情理,更不符合邏輯

除此之外,王春瑜、陳梧桐先生等都撰文明確反對明初有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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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文字獄”則施禮、法之治,施以教化

明初沒有文字獄不代表朱元璋就放鬆對思想文化上的控制。為此朱元璋大力強化禮、法之治,“明禮以導民,定律以繩頑”。所謂禮、法之治,就是德治,強調仁義道德,以德服人,施以仁政,以道德教化,爭取民心的方法來治理國家

。朱元璋大力倡導程朱理學,“禮法,國之紀綱。禮法立,則人志定,上下安。”故此明初頒佈的《洪武禮制》、《皇朝禮制》、《御製大誥》、《大明律》都灌入了儒家理學的遵從與秩序。

治國以教化為先,教化以學校為本。

除此之外朱元璋重視以學校教化萬民,側重人才培養。以官學為主,有國子監、府州縣學以及零散的民間教學。教學內容主要由科舉考試決定,科舉則取決於統治者思想。故明朝學校儒學生員往往專修一經,又以禮、樂、射、御、書、數設科分教,此亦為科舉考試的科目。也就是說明朝以學校施以教化,然後選拔出最“符合”朱元璋需求的官員。並且科舉考試的觀點必須以程朱理學的解釋為準,應試的文章要以“八股文”為格式,即作文應當用八個排比對偶組成,包括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和束股等部分

從明初“文字獄”的背後真相,看大明王朝如何強化對思想的控制

也就是說在朱元璋的作用下,讀書人只讀科舉必備要籍,只需去背誦程朱觀點,此外別無所聞,這樣的教育和考試直接就限制了讀書人的視野,也僵化了天下讀書人的思想,它的作用就是為君主專制培訓最“符合”的官員,同時也為中國傳統科學技術的進步及思想文化的普及和提高帶來了明顯的消極影響。

故明初雖無“文字獄”,但其教化甚於“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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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制度的完備,思想的終極控制

到了明成祖朱棣時期,他更是興教育、尊孔學、修經義、纂典籍。永樂七年,朱棣頒佈了《聖學心法》,以規範臣民的日常倫理。後又下令編纂儒家經籍點章,頒佈天下,永樂十二年,又命翰林院的學習修撰《五經大全》、《四書大全》、《性理大全》,並親自作序,發行全國,並在學校修建尊經閣,以備學習參考之用,目的便是“使天下之人獲睹經書只全”,“修之於身,行之於家,用之於國,而達之天下,使家不異政,國不殊俗”。接著更是傾全國學士之力修撰《永樂大典》,著力宣揚儒家思想。

這一切的最終目的便是明成祖在《御製重修孔廟碑文》中所說的“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各得以盡其份”

至此明初的禮樂制度已然完備,禮用以辨別身份,分貴賤等級;樂則用以緩和上下矛盾。禮樂制度滲透到了明朝官紳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以禮樂並行,相輔相成,實現對臣民思想的絕對控制,達到維護專制統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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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從本質上來講明朝的禮、法之治中的禮制與法制是相輔相成的,法制體現了皇權的高度意志與“德主刑輔”的特點,禮與法均是帝王思想的反映。這些思想也系統完整的體現在明初的法律條文上與學校教化中。

明初雖無“文字獄”,但更甚於“文字獄”,以一套完整的學校教育與禮樂制度,強化對臣民思想的控制,臣下必須無條件的服從皇帝的命令。僵化了天下讀書人的思想,直接對中國科學技術的進步以及思想文化的普及和提高,產生了明顯的消極作用。這一切更是在清朝被推向了巔峰,至此中國失去了與世界競爭的機會,科學文明不進反退。

參考文獻:《明實錄》、《明太祖文字獄案考疑》、《明史研究論叢》、《水東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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