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這個東西的滷味別吃

滷味是下酒菜裡的扛把子

可是這誘人的味道中

有可能添加了你意想不到的東西

為招徠回頭客

三明將樂一男子利慾薰心

竟然在熬製的滷汁中添加罌粟殼

你,還敢吃嗎?

加了這個東西的滷味別吃


近日,將樂法院審結此案,

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一年,

並處罰金5000元,

同時終身禁止其

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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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招徠回頭客 滷水中“加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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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5日,將樂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加了這個東西的滷味別吃


案情回顧

2016年6月,52歲的吳某在將樂縣水南鎮三管區二班巷經營一家鄭氏烤鴨店(於2018年註冊登記為“星哥滷味店”),專門售賣烤鴨、鹽水鴨、鴨翅等滷味。可是,店子生意蕭條,還有顧客吐槽味道不好,這讓吳某“憂心忡忡”....於是,吳某為了吸引顧客,將他曾在廈門海滄某地攤購回的罌粟殼放入滷味調料包,製作滷汁……一心想讓顧客吃了還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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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天網恢恢,黑心店家終究逃不過執法人員的法眼。

2018年6月6日,將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該店內檢查時,對該店滷水進行快速檢測,發現該店經營的滷水內含有罌粟殼成分顯示呈陽性!!並在滷味調料包中發現五顆罌粟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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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執法人員將現場查獲的滷汁、滷味調料包以及鴨翅、千葉豆腐、麵筋、牛肚等滷味予以扣押並移送公安機關。

經檢驗,吳某所生產、銷售的滷汁、千葉豆腐、麵筋及鴨翅中蒂巴因含量分別為43.1ug/kg、49.4ug/kg、120ug/kg、55.4ug/kg,不符合《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一批)》(食品整治辦【2008】3號)規定的食品安全標準。

加了這個東西的滷味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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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樂法院審理認為,吳某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終身禁止吳某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法官提醒

罌粟堪稱“慢性毒藥”,其中含有嗎啡、可待因、蒂巴因等有害物質,罌粟殼更是《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明確規定的非食用物質。

人若長期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品會出現全身發軟、四肢無力等症狀,嚴重時可對人的神經系統造成損害,甚至上癮,具有吸食毒品的潛在傾向。


奸商被抓了

可吃貨還是覺得防不勝防

加了這個東西的滷味別吃


那麼,我們到底該如何分辨

美食裡裡是否放了罌粟殼

吃了“加了料”的東西

又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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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罌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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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從外觀上識別:罌粟殼外觀為棗核形,如鴿子蛋大小,一頭尖,另一頭呈6-14瓣冠狀物;其殼體上往往有人為切割的多道刀痕。

②從感官上識別:初次食用加了罌粟殼的火鍋和滷製品後,一般有心跳加快、臉微紅、口感舒服,吃後不易入睡等感覺。食用者實際體感除了會因個體差異而有所不同外,與食品中實際非法加入的罌粟殼含量也有很大關係。

③進行技術檢測:如果你懷疑自己可能吃了含有罌粟殼的食物,可以購買嗎啡檢測試劑進行自測,亦可留下不少於50毫升的食物,送到當地毒品檢測機構或公安局刑事技術檢測部門進行成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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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上癮情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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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某種食物產生與往常不同的依賴感,經常想要食用,甚至剛剛吃過還想再吃,不吃就覺得難受,那該食物中含有罌粟殼成份的可能性就比較大,應儘量避免再次食用,並且

要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因為水能加快有毒物質的排出,而蔬菜、水果中的纖維物質也可以降低對有毒物質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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