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港航局:織細織密防護網絡 嚴守海上防疫首道防線

隨著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勢日漸向好,如何做好“外防輸入”疫情防控工作成為我們面臨的新挑戰。天津港是京津冀及“三北”地區的海上門戶,是北方重要的綜合性港口和對外貿易口岸,為嚴防疫情海上境外輸入,天津市港航局統籌聯動,攻堅克難,堅決貫徹落實疫情防控整體要求,築牢築好海上防疫第一道防線。

統籌聯動 組織船代企業強化防控措施落實

市港航局制定並印發了《天津市港航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入境貨輪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國際船舶代理企業要深刻認識當前強化“外防輸入”加強入境貨輪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企業負責人要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安排專人統計報送來港船舶和船員等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不瞞報不漏報;船舶代理企業要提前通知來港船舶,在抵達天津港錨地前必須採取消毒、設置隔離區域等防疫措施、提前瞭解船舶防疫物品配備等情況,必要時及時向船上人員提供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品,並督促船方使用。

聯繫實際 動態調整信息報送機制

由於國際疫情形勢不斷變化,高風險地區範圍不斷擴展,企業需要填報的《來天津港國際航行船舶情況表》《登船人員備案表》等制式表格也前後經過4次調整。《來天津港國際航行船舶情況表》包括船名、船公司、預計到港時間、抵港前14天以及以內是否經過重點地區的港口、抵港前14天以及以內是否有船員上下船情況、船員有無發熱等症狀等內容;進一步明確天津港入境貨輪疫情防控期間上船從事工作需進行報備的業務類型,要求有上船需求的企業於上船前2小時,向港航局報備《登船人員備案表》。為提升各項信息報送、數據傳遞的規範性和有效性,市港航局航務監管處會同局航政管理處組織各國際船舶代理企業規範報送程序,建立了相關信息實時報送機制。

甄別研判 及時為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提供來港船舶數據

按照“外防輸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市港航局及時收集彙總各國際船舶代理企業報備的來港船舶信息,並對來港船舶進行初步風險分級研判,與濱海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建立日報信息共享機制,每日將統計彙總的船舶到港信息共享至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為新區開展入境貨輪疫情防控、接觸人員信息追溯等工作提供精準及時的信息支持。截至2020年5月3日,向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共享來港船舶報備信息1441條,船員2954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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