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南京高三學子揮刀砍殺母親:少年弒母案頻發的背後,誰為扭曲的家庭教育買單?
作者: Cheryl 作者:精英說
5年前,北大學子吳謝宇弒母案震驚全國。
5年後,南京市三中一名品學兼優的高三學子,再度對母親痛下殺手,引爆輿論。
2015年7月11日,北大學子吳謝宇殘忍殺害了自己的親生母親,行兇時還是一個未滿21歲的青少年。
11月12日晚上10點多,南京市第十三中學學生李某照常下了晚自習回家寫作業,卻遭到媽媽的嚴厲說教和言語辱罵。
盛怒之下,李某竟拿起了菜刀,揮刀砍向了媽媽。
看到媽媽倒在一片血泊之中,李某十分淡然地換衣出門,到同學家借宿了一晚,第二天上學的時候主動和班主任坦白了罪行,報案自首。
只是等到警方趕到時,媽媽已經死亡,無力迴天。
圖片來源自紅星新聞
李某的媽媽謝某是一位老師,平日對兒子管教嚴格,母子之間多有衝突。
兒子在南京重點中學就讀,成績優異,自主學習能力強,曾獲得過年級第一名的好成績,但即便如此,謝某還是覺得焦慮,對兒子的學業一刻也不敢放鬆。
記者從同校家長那裡瞭解到,在她的印象中,李某母親“性格偏激”、“固執”、“很難溝通”。還曾在家因教育問題與兒子發生矛盾,並以菜刀恐嚇兒子。她也曾嘗試與謝某溝通,但沒有想到,教育問題終究釀就苦果。
一夕之間,毀掉了母子兩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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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弒母”案件多發,未成年犯罪趨於低齡化,手段也越發殘忍、暴力。
而當我們抽絲剝繭,還原這些少年弒母案的經過,才會發覺,一場場駭人聽聞的悲劇背後,不僅僅是惡劣的刑事案件,它折射的更多的是某種家庭教育缺失,其後的種種,同樣值得反思與警醒。
12歲少年弒母,
德育缺位,毫無共情
2018年,在一起發生在沅江湖山鎮的少年兇殺案中:
年僅12歲的男孩吳某,因在家吸菸被母親發現,遭到責打。事後,他趁母親熟睡後衝向廚房,拿起菜刀,砍了母親20多刀,甚至砍掉了母親的雙手。
媽媽死了,他後悔自責嗎?沒有。殺死母親後,吳某換掉自己沾滿血跡的衣服,若無其事地接聽母親的電話,還用母親手機編造虛假信息向班主任請假。
有記者問他:“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他沒有恐懼,更沒有一絲一毫的懺悔,平靜地回答道:
“錯了...... 但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圖片來源:頭條新聞
B站知名法律博主羅翔曾說:“在我接觸到的很多青少年犯罪案例中,家庭失教佔有很大比例。”
在瞭解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後,人們發現這又是一起”家庭失教”的典型案例。
新聞中12歲弒母的男孩吳某康,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父母外出打工。吳某康作為留守兒童,在奶奶的溺愛下長大,種種不良行為從小都沒有得到有效糾正,12歲的孩子已經有幾年的煙齡,並且有過偷家裡錢的行為。
一個未成年孩子的行為習慣,幾乎都與原生家庭不可分割。留守因素造成的教育缺失,以及缺失之後的暴力教育才是背後的真兇。只是,這起案件中因為兇手年齡太小,吳某不到一週就回家了。
當地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到吳某康未來的發展和受教育情況,決定安排老師上門補課,讓他在家學習。而當隨訪記者跟隨老師來到吳某康家中,才發現家人的態度也是如此讓人瞠目結舌。
從探訪視頻中可以看到,吳某康爸爸和奶奶的表情和語言中,絲毫看不出悲傷的情緒,孩子媽媽的性命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的上學問題。
他們責怪學校不讓孩子回去,覺得補課的效果肯定不如回學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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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毫無共情力的家庭,面對如此殘忍的弒母案,家屬從未考慮過孩子的“道德教育”,反而將重點放在孩子“怎麼上學”上,種種反應不禁讓人心生寒意。
肯恩·威爾伯曾在《意識光譜》中提到:
7至11歲是心智發展的中間階段(又稱為具體運思以及從角色和規則來進行思考的階段),11至15歲(理性階段),開始把上兩個階段的認識方式轉化成內省力和理性思考的能力。
這個階段的孩子每天以小學生的角度來思考這個世界,並且學習慢慢從別人的角度看問題。如果這個階段沒有轉換好,那麼等他到了三四十歲仍然以自我為中心,無法站在別人的立場上思考。
也就是說,如果父母沒有在孩子7至15歲期間好好引導,那麼孩子大概率會錯失共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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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我國大部分家庭中,“育兒”是一個家庭的中心和本位,但其道德品質和社交能力的受重視程度,甚至比不上鋼琴和英語的技能。
當我們失去了評價孩子的恰當體系,成績和才藝成了媽媽們最在乎的事情,沒有人會在意“這是一個善良的孩子”這句無足輕重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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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兇殺案件屢屢發生,我們是否應該反思,當我們評價一個孩子是不是好孩子的時候,標準是什麼呢?
犯罪背後,問題重重
根據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的青少年犯罪佔全部犯罪的70%以上,且低齡化明顯,犯罪率急劇上升。
同樣,根據近20年內,青少年弒父弒母案中犯罪者平均年齡也從17歲下降到13歲左右,尤其在近三年來,年齡下降趨勢尤其明顯。
比如我們上文中提到的沅江少年弒母案中,犯罪者才12歲,甚至沒有達到定義的“青少年”年齡標準。
很多人不願意看到類似的悲劇重演,所以把“降低刑事責任的年齡”作為解決這類事件的良方。
超過40個國家跟中國一樣
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限定在14歲
圖片來源:經濟學人
但李玫瑾教授表示,修改《刑法》中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只是事後處理的解決方法,並不能從根本上杜絕隱患。
孩子的行為觀念來源於他的家庭和身邊的成人們。如果這個孩子犯罪的根源是父母的生而不養,把他放給老人養,或者讓他自生自滅,單獨去懲罰這個孩子是不當的、不公平的。
此時,社會要去介入,補充家庭教育功能,而這個補充功能最好是把孩子放在學校,而非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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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我們細細追溯每一個青少年罪犯的過去,背後必然有著嚴重的家庭問題。
在鏑次元統計的青少年弒父弒母案件,大部分青少年犯罪者的家庭相處模式都存在問題,包括過於嚴厲式、過度溺愛、過度保護、嚴格懲罰,爭吵頻繁等。
在這類家庭中,父母都普遍缺乏對孩子情緒與情感的關注,導致孩子的內心存在不同程度的性格缺陷。當這種扭曲的性格遭遇青春期,在衝動和暴力因素的催動下,孩子很可能採取極端方式以逃避不良的家庭環境。
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公安分局鎮江路派出所副所長康龍曾講述這樣一起案件:一個17歲的少年舉起斧子,砍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並將母親的屍體埋在自家院子的雞圈裡。
警方瞭解後發現,由於長期身處病態的家庭關係之中,少年的負面情緒不斷積壓,出現異常心理,對父母情感淡漠,一心只想要逃離:
“孩子從小常常捱打,對父親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手裡的皮鞭。母親強勢,對其管控很嚴。初中時,因為怕他出去玩,每次上學他母親都偷偷跟著他,這讓他在同學面前覺得‘很沒面子’。孩子想要出去打工,母親多次拒絕,並把他關在家中。”
最終,這種扭曲的家庭關係以暴力的形式走向了鮮血淋漓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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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為未成年殺人犯辯護的洛杉磯律師保羅·莫內斯(Paul Mones)表示,90%犯下殺人罪的孩子曾遭到父母的虐待。
他們對於死亡沒有明確的認知,更沒有犯罪經驗。對於他們而言,殺戮代表了一種絕望的行為,即擺脫那個無法忍受的、家庭困境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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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管束”,相輔相成
大人往往並不明白外表一向乖巧的好孩子為什麼會在一夕之間變成一個“壞孩子”,但實際上,他們在犯罪或犯錯之前大多經歷了漫長的心理變化,那些來自家庭、學校或者其他人的壓力和問題讓他們慢慢脫離了生活的正軌,直至犯錯犯罪。
家長必須要在教育中把控好情感態度和控制程度兩個維度,從“愛”和“管束”兩個方面進行教育策略的調節。一旦“愛”與“管束”失衡,父母掌控或溺愛過盛,都可能導致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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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大學子弒母案中,母親謝天琴對孩子有著極強的控制慾,比如母子倆每晚必定通話;比如對孩子提出全面發展的要求,不允許偏離軌道的事物存在,與性有關的字眼,是絕對的禁忌。
長久以來,吳謝宇也遵照著他母親的意願,以少年楷模的完美人設生活著,卻在無形間壓抑了作為一個孩子的天性。
謝天琴被害後,逃亡中的吳謝宇做出的種種行徑恰恰證明了,他一點兒都不完美,相反,他只是自我壓抑,被迫戴上面具。
吳謝宇家位於一樓,部分窗簾已經掉落
(圖片來源於網絡,版權歸作者所有)
2015年8月以來,有媒體報道,吳謝宇做了母親生前可能最厭惡的事:騙錢和招妓。
冒充母親向親友們騙錢時,其中還包括母親之前拒絕的、學校想要發放的慰問金。母親在世,他復刻了母親的高尚,拒絕了類似性質的錢財,但母親死後,馬上露出了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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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善”與“惡”的分界往往來源自原生家庭。積極的家庭環境,是青少年不至於捲入違法或不健康表現的主要原因。
馬貝里斯·尚普曾在研究中發現,當有些具有高度攻擊性基因的小猴交給特別溫順的母猴來撫養,長大後就不會有顯著攻擊性,儘管攻擊性基因仍然活躍在它們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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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杜克大學神經科學家阿維夏洛姆.卡斯皮調查了具有此類基因多態性且童年生活並不暴力的人們發現,這些人發展出反社會表現的幾率並不比一般人更高。
如此看來,基因似乎並不會帶來犯罪行為,只是會使人們在特定環境下更容易發展出此類行為,家庭環境在整個過程中可以起到正反兩方面的作用。
觸目驚心的青少年弒親案件頻頻發生,其背後與家庭結構、家庭氛圍,及學校法制教育缺失緊密相連。
警鐘響了不止一次,它為每一個家庭而鳴。
從一個小孩是怎麼一步步“變壞”的過程中,我們應該看到的是:如何糾正自己、矯正家庭,讓一個小孩可以“向陽而生”。
我們相信親情是面對一切的根基;愛與關懷,則是成長中最重要的養分。
作者:Cheryl,精英說90後作者,英國海歸,用心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