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雄:走私成品油案 如何計核偷逃稅額及定罪量刑?

作者:吳國雄

受新冠疫情的影響,國際原油價格下滑,相應地成品油國內外價差較大,形成走私牟利空間。近期,成品油走私案件頻頻發生,而且涉案的金額一般都特別巨、大動輒上億,涉案人員眾多。筆者結合辦理此類案件多年經驗,談一談走私成品油案件,海關是如何計核偷逃稅額的、法院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一、我國進口的成品油種類有哪些?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2015修正)》規定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需要徵收消費稅的成品油包括:1.汽油(1)含鉛汽油(2)無鉛汽油2.柴油3.航空煤油4.石腦油5.溶劑油6.潤滑油7.燃料油。

二、進口成品油,海關征收哪些稅?

進口成品油需要徵收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根據當前的《海關稅則》各種成品油的稅則號列以及稅率見下表。另外要提及的是目前成品油進口環節消費稅率是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2號發佈的,根據該公告,航空煤油的消費稅率為1.2元每升,但將繼續暫緩徵收,換言之航空煤油的綜合稅率為13%,即只有增值稅。


吳國雄:走私成品油案 如何計核偷逃稅額及定罪量刑?

(成品油稅號及稅率表)


三、如何計算偷逃稅額,包括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走私成品油的關稅、增值稅都好算,直接用完稅價格乘以稅率,而成品油消費稅是從量計徵的,比較複雜。海關總置公告2013第10號發佈了成品油重量與體積的換算公式。常見的如車用汽油每噸為1388升、柴油每噸為1176升,結合上述稅率及稅率表,可以算出每噸車用汽車的消費稅為2109.76元/噸,柴油的消費稅為1411.2元/噸。


吳國雄:走私成品油案 如何計核偷逃稅額及定罪量刑?

(2013年第10號公告發布的換算公式)


舉例說明:進口柴油現行的關稅率為1%、增值稅率為13%,消費稅從量計徵為1.2元/升相當於1411.2元/噸。現以進口柴油的成交價格為4000元/噸為例,以下計算每噸的稅額:

關稅的計算公式:4000*1%=40元/噸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1176*1.2元/升=1411.2元/噸

增值稅的計算公式:(4000+40+1411.2)*13%=708.656元/噸

4000元一噸的柴油,稅額合計為2159.856元/噸。綜上,可以總結出一個計算公式,設柴油的價格為P元/噸,稅額的計算公式即為:稅額=P*1%+1411.2+(P+ P*1%+1411.2)*13%。

另外,提醒讀者注意,在很長時間以來都是按上述的稅率計算偷逃稅額的。但是2019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以署緝發〔2019〕210號印發《打擊非設關地成品油走私專題研討會會議紀要》改變了稅率的適用,到底到實踐有多大的影響,還有待觀察。


四、走私成品油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定罪量刑

走私一般的成品油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定罪量刑是沒有任何爭議的,但對於走私紅油(屬香港專有免稅柴油,因添加紅色染色劑得名)、藍油(屬臺灣漁業用油,在油中注入了藍色的添加劑)則存在爭議。因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查禁非法進口“紅油”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1999〕13號)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運輸、儲存、買賣、使用‘紅油’以及‘紅油’與其他成品油勾兌的混合油,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航行於國際航線和港澳航線的船舶以及具有雙重戶籍的港澳流動漁船使用‘紅油’,一律嚴格限制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紅油應認定為國家禁止進口的貨物。故,有法院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後來,最高院覆函廣東省高院的請示,走私成品油統一定走私普通貨物罪。因為紅油、藍油實際上就是普通成品油加了顏料,除此之外與普通成品油並無區別;走私紅油、藍油與走私一般的成品油侵犯的法益應屬一致,所以定走私普通貨物罪。

走私普通貨物罪,偷逃稅額是最重要的量刑因素(見下表),故對於偷逃稅額的核減是此類案件非常重要的一項辯護工作。


吳國雄:走私成品油案 如何計核偷逃稅額及定罪量刑?


吳國雄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專注於海關爭議解決與走私犯罪辯護。居深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