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 酒後辱罵襲警狂,拘役緩刑悔斷腸

以案說法 | 酒後辱罵襲警狂,拘役緩刑悔斷腸

李小男

酒是好東西。它可以緩解工作壓力、排解憂愁,也可以為自己壯膽。同時,酒還是聯絡朋友、家庭、情侶等等感情的紐帶,是溝通感情的橋樑。

以案說法 | 酒後辱罵襲警狂,拘役緩刑悔斷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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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五

酒不是好東西,“借酒消愁愁更愁”,酒也會給人帶來煩惱、痛苦和傷害。同時,酒後還可能會讓人醜態百出、引出令人深感惋惜的故事。

2020年4月14日,東平縣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程序提起公訴的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審判機關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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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經過

2019年11月25日18時許,在東平縣某村,被告人王某某酒後與其妻子張某某發生矛盾,張某某報警。東平縣公安局指派三名民警到達案發現場執行職務。被告人王某某辱罵、威脅處警民警,並以拳頭擊打民警胸部,後民警將王某某依法控制後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期間,被告人王某某繼續辱罵、威脅民警,並踢踹民警。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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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為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明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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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

東平縣人民檢察院受理本案後,啟動認罪認罰程序,綜合被告人王某某的從重情節和一貫表現,並委託司法行政機關對其進行評估調查,從快提起公訴,並建議審判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判處王某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東平縣人民法院採納了公訴機關的全部意見並當庭宣判。該案的辦理是東平縣人民檢察院從重從快依法辦案,並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保障被告人權利、寬嚴相濟的典型案例,彰顯了檢察機關對襲警行為的嚴厲打擊態度,達到了辦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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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鏈接

該意見另規定,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雖未實施暴力襲擊,但以實施暴力相威脅,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醉酒的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

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失去理智, 不要因為短暫的迷茫失去方向, 不要因為牽絆的感情成為累贅, 不要因為旁人的閒言優柔寡斷,有些事或許是一時衝動,但有時我們卻讓這衝動深深地在心裡紮根,發芽。純粹的情緒化為泡影,被無情的事實敲擊粉碎,只因一時的迷惑,一個衝動的決定……

以案說法 | 酒後辱罵襲警狂,拘役緩刑悔斷腸

石敢當新媒體工作室出品

來 源丨東平縣人民檢察院

編 輯丨時 慶 海

審 核丨葛 業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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