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漏洞?專利保護措施!

大家好,本期想跟大家探討一下:

如何在別人的技術中,合法地模仿或者說發現新的專利。

此處探討的模仿不侵權,指的是專利權人對技術確實有貢獻,模仿者也確實參考了其創新技術,但因為制度本身的限制或專利保護角度不全面或模仿者努力規避,從法律意義上達到了合法的不侵權效果。

話不多說,我們開始吧:


專利漏洞?專利保護措施!


一、發明整機與部件關係

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是整機(整體),作為配件廠家而言,只生產某些配件,即使配件的技術是專利權人獨創的,即使配件的創新為整機的核心創新部分,也不會侵權。


解讀與建議

專利保護的整機,而配件廠只生產某一部分,由於不存在部分技術侵權的法律依據,沒有覆蓋整機專利的所有技術特徵,所以不侵權,建議申請整機外,就創新的部件單獨再申請專利,如果多個部件有創新,每個部件單獨申請一個專利,從而更完善更立體地進行全方位保護。


二、外觀整機與部件關係

外觀設計保護是整體(整機),作為配件廠家而言,只生產某些配件,即使配件的為獨創的外觀設計,也不會侵權。

解讀與建議

外觀設計侵權判定為整體觀察、整體比較,且不存在局部外觀設計保護的依據,部件與整體很難構成整體上相似,所以不侵權。

建議申請整機的外觀專利外,就創新的部件單獨再申請部件外觀專利,如果有多個部件外觀有創新,每個部件單獨申請一個外觀,最好是最小單元申請,申請的單元越小,保護範圍(力度)越大。如果申請的專利為部件專利,侵權者生產整機,那麼整機會對部件外觀構成侵權。


三、未在中國申請專利的國外專利技術

外國公司在國外申請專利,而沒有在中國申請專利,那麼中國的企業可以毫無顧忌地直接模仿也不會侵權國外專利權。

解讀與建議

專利權有地域性,在國外申請的專利只能在國外保護,不能延伸到中國來保護,除非其同樣再到中國申請一遍,所以可以大膽地到美國、歐洲,日本等技術發達國家專利局去查詢下先進技術(都是公開免費能查詢到的,不要告訴我說你英語不懂),再查下是否到中國申請過,如果沒有申請,就開足馬力生產,當然有一個提醒,產品生產出來不要銷售到有專利的那個國家去。

建議為哪裡有市場哪裡有專利,國外公司若發覺中國有生產或銷售市場,那麼建議在國外申請專利之後可以根據巴黎公約或PCT條約的規定再到中國進行同樣內容的專利保護,可以在中國市場獲得壟斷,當然國外到中國申請專利的費用遠低於到國外申請專利之費用。


四、外觀圖案轉用到其他產品

圖案比較特別的專利產品,模仿者可以將其圖案轉用到其他產品中去,也不侵權,如將T恤上的圖案設計到褲子上,或者設計到枕套上,不侵權。


解讀與建議

由於外觀設計產品類別不同,不會構成專利法上的專利侵權。當然還要審查下這些圖案是否有版權保護,如果有版權保護的,那麼將圖案用在其他產品上不構成專利侵權,但構成版權侵權。

建議在圖案比較特別的產品申請專利的同時,可以再追加申請一個版權登記,且版權登記的費用較低,50年不用繳費,版權的保護領域比外觀設計廣,理論上可以適用工業產品的所有領域,在任何產品上使用相同的作品圖案均構成版權侵權,在之前,版權侵權比外觀設計侵權的判賠額低很多,但現在隨著版權的獲賠額逐步提高,我都想不出來,對於一些以美術作品為特點的產品為什麼不申請版權而去申請外觀,或者說申請外觀到底比申請版權有多大優勢,有知道的人告訴我一聲。


五、外觀形狀轉用到其他產品

形狀比較特別的外觀專利產品,將其形狀用到其他產品中去,也不侵權,如將音響的獨特的雞蛋形狀引用到儲蓄罐產品,不侵權。


解讀與建議

由於產品類別不同,不會構成專利侵權,同時,通常情況下,形狀又不能通過版權保護(除非具有特殊獨創性的工程設計作品),所以很少有版權侵權的風險。

建議形狀可以引用到不同產品中的多申請幾款產品外觀,同時進行平面美術作品登記,工程設計作品登記進一步獲得版權法上的保護。

本期推文的目的是為了警醒知識產權權利人著重注意,在各方面充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從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一定要尊重權利人的知識產權呀!不抄襲,不侵權。

以上。更多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本系列第二期內容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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