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反壟斷執法的公告》解讀

4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關於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反壟斷執法的公告》(2020年第13號)(以下簡稱《公告》)。為更好落實《公告》各項政策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現對《公告》內容要點進行解讀。

一、為什麼要制定《公告》?

當前,全國正處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進生產生活秩序全面恢復,抓緊解決復工復產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力爭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在做好常態化防控的同時,積極創造有利條件推進全面復工復產。

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企業復工復產、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保持經濟平穩運行的重要基礎。越是特殊時期、困難時刻,市場主體越期待公平競爭,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越需要公平競爭。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必須更大力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疫情防控期間,我們接到一些企業希望加快經營者集中審查進度、助力復工復產的建議,以及疫情防控物資價格上漲涉嫌壟斷問題的反映;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就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經營者合作協議豁免、把握有關政策公平競爭審查界限等問題提出諮詢。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時回應企業和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的反壟斷關注,切實解決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我們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分析當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形勢要求,研究制定《公告》,更好發揮反壟斷監管職能,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二、《公告》具有哪些突出特點?

《公告》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市場主體面臨反壟斷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回應,提出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和辦法,體現了五個特點:

一是態度。《公告》將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作為當前反壟斷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確了疫情防控期間反壟斷執法的立場和態度,有利於明確法律界限,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也有利於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認識、形成合力。

二是速度。經營者集中申報採取非現場方式進行,為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經營者集中案件建立審查綠色通道,依法加快審查,最大程度為企業節約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助力企業發展。

三是力度。《公告》明確將防控物資、公用事業、重要民生商品作為當前反壟斷執法的重點關注領域,要求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妨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四是精度。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需要科學監管、精準施策。《公告》針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實際需要,提出依法豁免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經營者合作協議,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政策支持,著力回應和解決當前企業發展和政策制定中面臨的現實問題。

五是溫度。市場監管部門既是監管部門,也是服務部門。《公告》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強對經營者的合規指導和服務,及時響應企業反壟斷訴求,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生產,寓監管於服務之中,體現了反壟斷工作的“溫度”。

三、市場監管總局在加快審查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經營者集中案件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提高經營者集中審查效率,保障和支持企業併購交易,對降低企業交易成本、穩定市場預期、提振企業信心、加快復工復產具有重要作用。市場監管總局從維護企業切身利益、支持企業發展出發,及時調整工作方式、優化審查流程、提高審查效率,切實保障企業併購交易順利進行。

一是實行非現場申報。申報人可以通過電子郵箱提交申報材料及補充問題回覆,不方便網上辦理的也可以郵寄。受理通知、補充文件清單、立案通知及審查決定也將通過電子郵箱或傳真送達,在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的同時,提高申報、立案和審查效率。

二是建立綠色通道。對醫藥製造、醫療儀器設備及器械製造、食品製造、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與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密切相關領域,受疫情影響較重的餐飲、住宿、旅遊等行業,以及為復工復產實施的經營者集中案件,建立審查綠色通道,依法加快審查,為企業併購交易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加強全程指導。通過電話會議、電子郵件等形式,與經營者保持高頻互動,為經營者提交完備申報文件、資料提供全程指導,在基本文件資料齊全後第一時間立案審查,有效壓縮審查時間、提高審查效率。

這些措施發揮了積極效果。一季度,市場監管總局收到經營者集中申報111件、立案113件、審結111件,同比增長4.7%、6.6%和0.9%;平均審結時間比去年縮短8天,下降26.9%,為企業節約了交易時間、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力地支持了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四、《公告》提出依法豁免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經營者合作協議,請介紹主要考慮和有關情況。

《反壟斷法》禁止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同時也規定了對協議的豁免情形。疫情防控期間,由於供應鏈衝擊帶來的供給減少或者部分商品需求集中增加,可能導致商品供需之間出現缺口;同時,在藥品疫苗、檢測技術、醫療器械、防護設備等方面也可能需要進行聯合研發,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強大科技支撐。經營者之間為此達成和實施的一些合作協議,能夠保障重要防控物資供應、增強復工復產能力,有助於促進技術進步和增進效率,實現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消費者利益,符合《反壟斷法》對協議的豁免規定。

《公告》依據我國《反壟斷法》規定,結合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實際,明確和細化了協議豁免的具體情形,包括:一是為藥品疫苗、檢測技術、醫療器械、防護設備等領域改進技術、研究開發新產品;二是為提高防控物資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增進效率而統一產品規格、標準或者實行專業化分工;三是為實現救災救助等社會公共利益;四是為提高中小經營者經營效率、增強中小經營者競爭力。通過列舉的方式,明確《反壟斷法》法律界限,支持經營者在遵守《反壟斷法》的前提下開展合作,提升企業競爭力,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作出積極貢獻。達成上述合作協議的經營者可以向市場監管總局提出豁免申請,市場監管總局將積極給予指導,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的,依法給予豁免。

這一做法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執法趨勢是一致的。我們注意到,美國、歐盟等其他國家和地區反壟斷執法機構也發佈了類似的指導性文件,鼓勵和支持經營者在關鍵性藥品、醫療設備、防控用品等方面實施聯合生產、研發、採購以及技術數據共享等合作行為,並通過設立快捷程序、提供寬慰函等方式予以指導。

五、哪些行業和領域是疫情防控期間反壟斷執法重點?

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對保持防控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穩定、供應充足至關重要。疫情防控期間,我們接到一些關於疫情防控物資價格上漲涉嫌壟斷問題的舉報,並迅速開展了核查工作。針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需要,《公告》明確將防控物資、公用事業、重要民生商品作為疫情防控期間反壟斷執法的重中之重,嚴厲打擊妨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壟斷行為,切實保護疫情防控物資市場公平競爭,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於口罩、藥品、醫療器械、消殺用品等防控物資及原輔材料,供水、供電、供氣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行業和領域存在的協同漲價、限制產量、分割市場、聯合抵制、固定或限定轉售價格等壟斷協議,以及不公平高價、拒絕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差別待遇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並及時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對發“疫情財”的違法行為露頭就打、絕不姑息,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堅實保障。

據我們瞭解,一些國家和地區反壟斷執法機構也紛紛加大防控物資、重要民生商品等領域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利用疫情謀取壟斷利益的違法行為。如美國司法部表示將對在口罩、呼吸機、診斷設備等領域實施核心卡特爾行為(壟斷協議)的任何人提起刑事訴訟;日本公平競爭委員會警告商家不得捆綁高價商品銷售口罩;韓國、意大利反壟斷執法機構對電商平臺不合理漲價行為開展調查等。

六、《公告》要求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政策支持,具體將採取哪些舉措?

公平競爭審查是制定涉企政策措施的必經程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支持政策制定機關科學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快速審查通過有利於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政策措施。

一是保障公平競爭。各類幫扶政策應以保障公平競爭為原則和前提,防止出於短期利益,出臺含有指定交易、固定價格、分割市場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政策措施,影響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建設,切實為企業復工復產清障減負,營造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

二是優化審查流程。對有利於保障重要防控物資生產供應,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和地區經營者恢復生產、渡過難關,擴大消費、穩定就業的政策措施,要指導和幫助政策制定機關簡化審查流程、快速審查通過,切實增強政策支持的及時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是準確適用例外。對排除和限制市場競爭不嚴重,且有助於實現扶貧開發、救災救助等社會保障目的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政策措施,可以在明確實施期限後出臺,進一步加大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政策支持力度。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作為本級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將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與政策制定機關的溝通交流,及時答覆政策制定機關的意見徵詢,支持和幫助政策制定機關把準政策界限、提高審查效率,做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更好服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七、市場監管部門在加強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導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

經營者自覺開展反壟斷合規,是從源頭防範壟斷行為的有效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間,鼓勵和指導經營者建立健全反壟斷法律合規制度,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可以降低經營者合規成本,提高經營者自覺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公平開展市場競爭的意識和能力,最大限度減少壟斷行為發生,形成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強大合力。

2019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就《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南》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為經營者加強反壟斷合規提供全面指引。浙江、上海等地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本地區反壟斷合規指引;近期,黑龍江、江西、吉林等地為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發佈了反壟斷風險提示和合規指引,均對經營者做好反壟斷合規起到了很好的指導指引作用。下一步,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公告》要求,繼續加強對經營者的反壟斷合規指導和服務,引導經營者全面、有效開展反壟斷合規管理工作,自覺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競爭,主動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八、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有關的反壟斷問題,經營者和消費者可以通過哪些渠道反映或者諮詢?市場監管總局將如何回應?

暢通公眾訴求渠道,是堅持問題導向,切實增強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政策措施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的關鍵。《公告》公開了包括電話、電子郵件、傳真、郵寄、網站公眾留言等在內的各種聯繫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這些渠道,向市場監管總局提出與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相關的反壟斷業務諮詢、豁免申請和投訴舉報。同時,市場監管總局建立反壟斷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將在2個工作日內與聯繫人進行聯繫,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自2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調整疫情防控期間接待等工作方式的公告》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已接受各類企業諮詢700餘次,及時幫助企業解決經營者集中申報、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問題,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有力推動了復工復產。反壟斷局將繼續積極回應經營者和消費者訴求,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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