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縣人民檢察院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2019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潼關縣人民檢察院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2019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潼關縣人民檢察院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2019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潼關縣人民檢察院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2019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4月27日,在全縣生態環境及秦嶺巡視巡察整改工作大會上,潼關縣人民檢察院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2019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潼關縣人民檢察院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2019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潼關縣人民檢察院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2019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2019年,潼關縣人民檢察院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緊緊圍繞上級院和縣委縣政府環保目標任務,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主動擔當,勇於作為,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監督作用,積極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紮實開展汾渭平原大氣汙染治理專項監督,加大對黃河、渭河潼關段區域內破壞環境行為的打擊力度,監督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為潼關生態環境保護做出了積極貢獻。

2020年,潼關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以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中心,全面貫徹落實中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盡銳出戰,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切實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打贏“三小提金”違法生產殲滅戰,為潼關縣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貢獻檢察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