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是品牌成長的捷徑嗎?

□ 胡立彪

前不久,董明珠、羅永浩等名人直播帶貨,成為熱點話題,也引發業界對直播帶貨這種新興線上消費業態的討論。有一種觀點認為,直播帶貨讓品牌和網絡平臺找到了新的賽道,將成為未來許多行業發展的新出口;也有觀點認為,直播帶貨只是換了馬甲的電視購物,有其天然缺陷,作為一種線上銷售方式尚可,但它既不會成為主流,也無助於品牌價值提升,長久看甚至會對品牌造成戕害。

體驗過直播帶貨的董明珠,說了一段意味深長的話:“直播帶貨是一種新模式,但我依然還是堅持線下,不願讓格力五六十萬線下門店銷售人員失業。”表面看她是擔心直播帶貨對線下渠道造成衝擊,但實質上,她的話裡隱含對這種新模式的不信任。而這種不信任,並非董明珠一己之感,而是從直播帶貨出現一直到現在,許多人都有的普遍態度。

數據顯示,我國在線直播行業的用戶規模已達到5億以上,在網民中佔比過半,但用戶多不代表這種網絡銷售模式的生態好。事實上,直播帶貨的確為消費者購物帶來方便,同時卻也製造了諸多不便——虛假宣傳、貨不對板、假冒偽劣、售後維權等問題大量存在。中消協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37.3%的受訪消費者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問題。

比起普通消費者,對直播帶貨產生更深程度不信任感的是眾多企業。有學者分析指出,直播帶貨是一種組合型營銷:活靈活現+體驗感強+限時促銷+好奇心+衝動消費+明星效應+信任背書。看起來這種組合式營銷能夠解決一部分消費痛點問題,但實質上這些組合都是表象,其最根本性賣點或者說最基本的支撐邏輯還是低價。簡單一句話,直播帶貨能賣多少貨,並不取決於網紅有多紅,粉絲、流量有多少,而取決於商家能夠讓多少利。

網紅主播憑著個人效應,再加上低價催化,才能換來產品的銷量。而這個好看的銷量是有代價的:低價意味著品牌商要讓利,而網紅主播也要工錢甚至提成,再加上平臺佣金,這些成本加起來不是小數目,常常讓品牌商難以承受。與李佳琦等主播合作過的三隻松鼠、百草味、周大生等上市公司,都曾表示網紅經濟並不能帶來可觀的營收。

不賺錢倒在其次,最大的問題還在於,以直播帶貨這種方式銷售產品,可能會對品牌成長造成負面影響。直播是一種時間很短的銷售行為,品牌商通過這個短促的方式來賣貨,最多隻是給商品銷售開了個頭,根本不可能成為長期銷售渠道,也很難長期享受它的好處。何況很多品牌商本身就沒有基本的市場運營能力,企圖通過直播大賣,就是一種急功近利的行為。同時,低價、折扣、優惠等這些手段也消磨著產品調性和品牌價值,而隨著溢價能力的衰退乃至消失,品牌也逐漸自我封堵住向高端邁進的路。何況,品牌商對直播主持人的名聲依存度太高,而名聲這東西既缺乏確定性,也難以長久保值,一旦網紅明星本人名聲出問題,則必會連累品牌商。

當然,直播帶貨作為一種新興商業模式,有其產生的市場基礎和合理性,也有其存在的價值,但不宜過高評估。就像一位學者所說,直播帶貨與其他任何依託於網絡的銷售形式一樣,本質上都是“中間商”,它不能解決所有消費場景的所有痛點,也就無法取代已有的其他銷售模式。而隨著各大直播平臺競爭加劇,平臺成本和流量成本會逐步增高,衝抵著直播帶貨帶給品牌商的利益,其市場效益必將逐步遞減,並最終迴歸到正常水平,成為與傳統終端渠道並存的銷售方式之一。

看清了直播帶貨的實質,怎麼對待它就清楚了。對於品牌而言,指望直播帶貨製造更多價值,終是虛妄。而品牌發展最根本的路徑,還是靠產品質量、服務、信譽等,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來。


直播帶貨是品牌成長的捷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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