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解鎖“吃瓜”的正確姿勢

4月23日,娛樂明星羅志祥和其女友周揚青分手的消息在微博持續發酵,佔據微博多個熱搜,引發網友熱議。面對這些消息,網友紛紛表示自己“像個在瓜田裡上躥下跳的猹”。

滴!解鎖“吃瓜”的正確姿勢

伴隨著消息而來的,是網友在微博的各種“吃瓜”:各種留言評論、各種腦洞源源不斷。但是,南法君想問一句,你真的會“吃瓜”嗎?

滴!解鎖“吃瓜”的正確姿勢

在現實生活中,伴隨著熱點而來的,有時還有一些相關的謠言。還記得之前網友宋某(網名:船長)於4月6日在微信群發佈了相關不實涉疫信息,導致當晚“廣州瑤臺封村”“建方艙醫院”等不實信息在社交媒體大量轉發傳播,引發網民不安和猜疑,被警方查處的消息嗎?

滴!解鎖“吃瓜”的正確姿勢

那麼在日常生活中

要如何理性“吃瓜”?

下面南法君奉上“吃瓜”秘籍

助你解鎖“吃瓜”的正確姿勢

知法懂法:利用信息網絡造謠傳謠,須承擔法律責任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應遵守法律規定,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利用信息網絡編造謠言、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打擊。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守法護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信謠、不傳謠

除了故意發佈造謠信息的人員以外,很多網友會將信息通過各種渠道轉發,善意提醒朋友同事。這雖然在主觀上沒有惡意,但如果達到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仍然會被給予相應處罰。南法君在此提醒廣大網友:

要樹立文明上網的意識,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也不是謠言的培養皿。在使用網絡時需要謹慎發言,對未經證實的言論儘量做到不發佈,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生態環境。

遇到不確定的信息時,仔細觀察細節紕漏、信息來源,可求助科普權威,通過查清來源、判斷內容、藉助闢謠平臺來等方法來識別謠言。遇到謠言要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

闢謠小妙招

“騰訊較真闢謠”平臺查詢謠言真偽

關注“騰訊較真”公眾號或搜索“騰訊較真闢謠”小程序,瞭解信息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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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較真”查詢頁面。

微信“舉報投訴”功能

如在微信群中發現有造謠、傳謠現象,可使用微信“舉報投訴”功能進行投訴。此項功能為匿名舉報。舉報後,微信團隊會根據舉報內容進行核實,如舉報屬實,微信可以對造謠者和傳謠者處以限制微信功能或者封號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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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舉報投訴”功能使用步驟。

希望大家在網上“吃瓜“的同時

也要擴大知識面

從正規渠道瞭解消息

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做一名理性且文明的“吃瓜”群眾

來源 公安部網安局 騰訊新聞客戶端 三門峽網警巡查執法

編輯 徐哲

審核 張紫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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