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八大員”細分13個崗位,證書全國聯網、全國通用

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網發佈《關於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停止“八大員”統一考核和發放工作。

該文件一出,一時間,引起眾多建築人和社會熱論,一度曾讓輿論認為“八大員”將退出建築舞臺,但最終“八大員”以另一種形式重新迴歸施工現場。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官網發佈《關於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針對“八大員”做出新的考核與證書頒發機制。

2019年6月28日住建部官網發佈《關於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推動新的“八大員”職業培訓工作。通知提出電子證書全國通用、全國聯網

2020年4月23日浙江省住建廳發佈《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實施辦法》。

1、培訓崗位分為13個:土建施工員、裝飾裝修施工員、設備安裝施工員、市政工程施工員、土建質量員、裝飾裝修質量員、設備安裝質量員、市政工程質量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

培訓報名條件:

  • 具有土建類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土建類本專業中職學歷,1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 具有土建類相關專業中職學歷,2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 具有非土建類中職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學歷,3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可以報考材料員、勞務員、資料員;
  • 建設類職業院校或設有土建類專業的綜合類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可由院校集體代報相關崗位職業培訓。

2、培訓報名以企業為單位通過指定系統直接報名,不接受培訓機構及個人報名。

3、培訓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發現缺勤未達規定學時的,不得參加測試,可在一年內補足相同內容培訓學時後再提出測試申請。

4、培訓測試採用集中在線網上測試,時間為120分鐘,成績滿分100分, 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成績合格人員可獲得培訓合格證書,全國聯網通用。

5、在測試中違規的,進行黑名單登記,並根據情節輕重自查處之日起禁考1年或2年。

6、有投訴舉報的,一經查實,對違規取證人員予以通報,註銷其已發放的培訓合格證書並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文件原文

重磅!“八大員”細分13個崗位,證書全國聯網、全國通用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9〕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關於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號)和省建設廳《關於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139號)精神,為規範並推進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以下簡稱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職業培訓,是指對施工現場專業人員依據國家現行職業標準與培訓大綱進行培訓,達到規定學時後參加測試,對合格人員頒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以下簡稱“培訓合格證書”)的活動。

第三條 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應遵循科學、規範、公正的原則,實行政府推動、屬地管理的運行機制。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根據省建設廳浙建人教函〔2020〕139號通知精神,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具體承接全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統籌、指導和服務,主要職責:

(一)負責承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政策在我省的貫徹落實工作。

(二)負責統籌規劃全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建立完善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體系。

(三)負責制訂我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標準,審核認定省屬培訓機構並實施動態管理。

(四)負責組織編寫浙江省測試題庫及相應配套教材。

(五)負責對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六)負責省級層面需要協調的事項。

(七)負責報送全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年度工作情況。

第五條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地區的培訓測試工作,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家、省有關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政策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落實工作。

(二)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培訓機構開展工作,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其實行動態管理。

(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核認定,並建立完善動態管理機制。

(四)負責通過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上傳培訓機構信息,並對培訓機構提交的測試計劃、測試成績進行審核。

(五)負責報送本行政區域內的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六)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及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

培訓的各類投訴、舉報。

第三章 培訓機構

第六條 培訓機構是承擔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實施機構,分為企業培訓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兩類,可獨立完成報名、培訓和測試。主要職責:

(一)在培訓測試核准的範圍內,按計劃組織實施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與測試,並接受所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導和監管。

(二)制訂符合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與測試所需要的組織分工、崗位職責和規章制度。

(三)負責審核參加本機構培訓測試的報名人員資格。

(四)負責制訂並報送符合規定的培訓與測試計劃。

(五)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

(六)負責在管理系統上記錄黑名單信息。

(七)負責與培訓測試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培訓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一)企業培訓機構應為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企業,且與本單位主營業務直接相關,具有一定規模的自有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不良行業記錄;社會培訓機構應為具有相關辦學資質(須具備《辦學許可證》),長期從事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相關培訓,從業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開設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相關課程的職業院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

(二)建立相對完善的培訓管理制度,具有規範的財務制度和內部規章制度,運營管理規範。

(三)具有與培訓職業崗位、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實訓設施、設備。

(四)有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機構,有與培訓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一定數量的相關專職教師及穩定的兼職教師隊伍。

(五)有滿足培訓測試所需要的場地和相關設備:

1.應自有測試機房(原則上不得租賃),企業測試機臺數不少於30臺、社會培訓機構不少於50臺,且有不低於5%的備用機。

2.確保考場所有測試機都可以連接到互聯網,考場至少獨享100M網絡帶寬,以保證測試順利進行。

3.每臺測試機需配備一個攝像頭,確保攝像頭能完整採集電腦前方座位區域,測試過程中能夠進行人臉識別和測試過程抓拍。

4.測試機應到達市場主流配置,操作系統應使用windows7及以上。

5.考場應配置監控設備及身份查驗系統,考場攝像頭設置應確保考場360度監控無盲區,攝像頭清晰度應達到設備最佳。

第八條 培訓師資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

(二)熟悉本崗位職責、有三年以上的現場實際工作經驗。

(三)有較強的責任心,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四)熟悉培訓教材和培訓大綱。

(五)身體健康,能勝任培訓工作需要。

第九條 培訓機構設立程序:

(一)提交申請報告及相關材料

具備條件的企業、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向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培訓機構申報表(附件1)一式二份。

2.機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如是申請社會培訓機構的應有辦學許可證複印件,如是申請企業培訓機構的應有企業資質證書複印件、設立培訓中心及聘任管理人員的內部文件。

3.上報建設部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報表(附件2)和培訓機構承諾書(附件3)。

4.機構辦公場所和設備設施的證明材料。

5.培訓測試機房驗收表(附件4)。

6.培訓測試有關的規章制度。

7.其他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二)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備案後,及時向社會、行業公佈相關信息,並錄入管理系統。

第十條 培訓機構所提交的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兩年內不再受理其備案申請。

第十一條 培訓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聯繫人、聯繫方式和服務場所等,應在變更完成後的15個工作日內報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及時在管理系統上作出相應調整。

第四章 培訓報名

第十二條 培訓崗位:土建施工員、裝飾裝修施工員、設備安裝施工員、市政工程施工員、土建質量員、裝飾裝修質量員、設備安裝質量員、市政工程質量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等13個崗位。其他崗位根據建設部職業標準頒佈情況另行增加或調整。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凡年滿18週歲,同時男性不超過60週歲,女性不超過55週歲,身體健康,均可自願報名參加職業培訓。

1.具有土建類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土建類本專業中職學歷,1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2.具有土建類相關專業中職學歷,2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非土建類中職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學歷,3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可以報考材料員、勞務員、資料員;

4.建設類職業院校或設有土建類專業的綜合類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可由院校集體代報相關崗位職業培訓。

第十四條 培訓報名應以企業為單位通過指定報名系統(網址:zhejiang.zhujianpeixun.com)直接報名(不接受培訓機構及個人報名)。企業應指定聯絡人先在報名系統上進行在線註冊,上傳企業承諾書(附件5)及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電子版,並經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方可給本企業自有人員報名並選擇屬地社會培訓機構。企業培訓機構可直接使用報名系統給本企業自有人員報名,但不得對外。

第十五條 企業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將相關材料打包上傳。相關材料包括培訓報名表(附件6)、崗位工作年限證明(附件7)、學歷證書等掃描件,報名人員信息彙總表(附件8,分崗位)及電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白底1寸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照片大小不超過80kb,照片命名格式為:身份證號+$頭像(例如:110101198001010010$頭像)。

第十六條 培訓機構應依據報名條件和專業對照表(附件9)對報名人員線上進行資格及照片審核。審核不通過的人員不得參加培訓。

第五章 培訓管理

第十七條 培訓可採用線下集中培訓或線上培訓的方式進行,培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不含測試時間)。培訓機構選用的線上培訓平臺及各專業崗位培訓視頻課件應事先經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第十八條 線上培訓可通過在線直播、視頻錄播、實時互動、教師答疑等方式進行,並確保學員線上培訓有簽到註冊,有學習記錄、有答疑測試,學習過程可查詢、可追溯。

第十九條 培訓機構應合理制訂培訓計劃並及時通過管理系統上報,培訓計劃編碼方式:設區市第1個字(1位)+機構簡稱(4個字以內)+培+年份(2位)+月份(2位)+崗位(5個字以內)+序號(2位)。

第二十條 培訓機構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培訓,及時公佈相關培訓信息,切實做好培訓考勤工作,對培訓的真實性負責。考勤應利用人臉識別、打卡登錄、視頻監控等信息化手段,並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發現缺勤未達到規定培訓學時的,不得參加測試,可在一年內補足相同內容培訓學時後再提出測試申請。

第二十一條 培訓機構應健全培訓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師資力量,完善培訓課程,做好培訓簽到表、課堂視頻、照片等資料留存(至少一年)備查。

第六章 測試管理

第二十二條 培訓機構通過管理系統制訂並上報測試計劃,經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並由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為通過審核的學員一鍵生成測試試卷後方可實施。測試計劃編碼方式:設區市第1個字(1位)+機構簡稱(4個字以內)+測+年份(2位)+月份(2位)+崗位(5個字以內)+序號(2位)。

第二十三條 培訓機構應嚴格按照批准後的測試計劃組織測試,規範測試工作流程管理,採用人臉識別、身份證比對技術進行身份確認,採用現場頭像攝錄、視頻監控、即時抓拍、現場抽查、頭像比對等方式進行監管,防止作弊、代考等違規行為發生。每場測試的監控錄像文件必須完整保留6個月,以備事後抽查及觀看錄像回放。

第二十四條 採用集中在線網上測試,時間為120分鐘,成績滿分100分, 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合格成績經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由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為成績合格人員一鍵生成證書編碼後方可在管理系統上打印培訓合格證書。

第二十五條 培訓機構應在測試開始前宣讀考場規則,告知違規處理辦法,並依據《浙江省建設類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對測試違規人員進行處理,通過管理系統進行黑名單登記,根據情節輕重自查處之日起禁考1年或2年。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培訓機構“優勝劣汰”進出機制,對其實行動態管理,同時要加大培訓關鍵環節監督指導力度,建立舉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現在報名、培訓、測試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根據情節輕重,應暫停其培訓測試資格,直至取消培訓機構備案,註銷其違規期間發放的培訓合格證書。

第二十七條 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在職業培訓工作中,存在翫忽職守、徇私舞弊、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行為的,對培訓機構、機構負責人和當事人要嚴肅處理,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有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對違規取證人員予以通報,註銷其已發放的培訓合格證書並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 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機構應做好資料歸檔工作,確保培訓測試過程的可追溯性。

第九章 信息管理

第三十條 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做好培訓機構、企業、參加培訓測試的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提出的信息修改、勘誤等請求及審核落實工作。

第三十一條 培訓合格人員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網址:rcgz.mohurd.gov.cn/)查詢並打印證書。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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