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1.5元停車費被罰200元?新規定......

在北京,路側停車電子收費已實現全覆蓋,“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理念逐步成為社會共識,但也存在著一些插曲。

停車費逾期未繳,收到了一百三十倍以上數額的罰單,當事人“懵”了。近日,北京車主王先生就遇到了這樣一件事:4月26日,他接到了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28”發來的一條信息,說他的車在今年1月份欠費1次,累計1.5元,按規定需補繳所欠道路停車費,並接受200元的罰款。

欠1.5元停車費被罰200元?新規定......

王先生收到的短信(圖片受訪者提供)


看到這一消息時,王先生十分意外:“我的第一個想法是這個罰款是什麼性質呢?我是否存在了行政違法行為,所以對我作出了行政處罰?”

Q

1.5元停車費逾期未繳,處200元罰款,符合相關規定嗎?

A


是的,符合。

去年年底,北京新修訂了《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加強道路停車費催繳及行政處罰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規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相比舊規,加大了對欠繳道路停車費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同一車輛在一個自然月內,欠費5次含以下或欠費金額在200元及以內的,也要給予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在此之前,同一車輛在一個自然月內,欠費未達到5次或欠費金額未達到200元的,只催繳,不處罰。

北京最新欠繳停車費罰款標準↓↓↓

欠1.5元停車費被罰200元?新規定......

這也就是說,今年開始,同一車輛在一個自然月內,只要有逾期欠繳停車費的行為,均將被罰款,最低200元、最高1000元。

Q

那,怎樣算逾期未繳停車費?

A

根據《意見》,停車人在道路停車位停車,除採取躉交收費方式的,應當在駛離車位後30日內依法合規足額繳納道路停車費。即,只要在駛離車位後30日內繳清,都不算欠費。

讓王先生收到罰單的這1.5元停車費是2020年1月形成的欠費(駛離車位時間為2019年12月1日至31日且未在30日內完成繳費),需要按照新的催繳處罰意見進行處罰。

那是2019年12月27日,他因為工作關係去了石景山區一趟,把車停在了馬路邊,但停完就走了。

收到罰款通知後,“我搜索了一下手機短信,但是隻搜到了處罰的短信,沒有收到其他的提醒信息。”王先生言語間有點無奈,但他也表示,自己對可以查詢到停車費情況的北京交通APP不太熟悉,除了直接繳費,“其他功能都沒有用過”。

採訪中,也有車主提到,是看到短信才知道產生了停車費。

“如果當時沒有及時看短信的話,估計也會被罰。”家住北京的劉女士告訴記者,她的父親3月24日停車未繳費,“當時不知道”,5天后收到了提醒的短信,及時繳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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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收到的短信(圖片受訪者提供)


“車主可下載北京交通APP,綁定後就可以及時查看並繳納停車費。”12328客服提醒:也可以留意“12328”發送的短信,停車未繳費後,30天之內會有提示短信,若形成欠費,之後也會有催繳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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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也提醒已實行停車電子收費的城市的廣大車主們,務必停車後及時確認,避免逾期未繳造成的不良後果。


據悉,北京還將建立停車信用獎勵和聯合懲戒機制,將停車人的違法行為記入信用信息系統,嚴重的可以進行公示、懲戒,並與車輛管理掛鉤。


來源:最愛大通州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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