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偷心不除塵不可出

(第一百四十八段)#四種決定清淨明誨章#三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誘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返,去已無返。云何賤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相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常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若諸比丘,衣缽之餘,分寸不蓄,乞食餘分,施餓眾生。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為己見,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楞嚴經》偷心不除塵不可出


佛說:阿難!再說這世界的六道眾生,如果他們不生偷盜之心,就可以不在生死中輪迴不休了。偷盜之罪大概有三個含義,即:1、用非法手段:偷扒、搶劫、盜用公私財物等。2、用陰謀或權勢:巧取豪奪,或用欺騙、詐騙等手段,侵吞和貪汙公私財物等。3、對公私金錢財物等:不論大小多少,人不論親疏,凡未經物主同意,而私自佔用,那怕是在親友處用一張紙、帶走一顆針,都必須取得物主的同意,否則,即屬偷盜。凡犯偷盜者,都會承擔相應的因果,這些債,要麼在人道還、要麼在畜生道還。本篇講的偷盜除上述之外,還指別有用心之邪人,利用佛法,以欺騙恐嚇,故弄玄虛,裝神弄鬼等手段,騙人錢財,貪其供養,所得惡果非常嚴重,這些在性質上都屬於偷盜。

佛對阿難說:你修正覺三昧,是為了出離這六塵煩勞,如果偷心不除,這色塵煩惱世界是出不去的,即使你有很多的智慧,禪定也現前了,如不斷偷心,必然會落入“邪道”。“邪道”是指違反四諦法、十二因緣法、六波羅蜜法、一乘法的非佛外道。

在邪道中修行上品者為“精靈”:“精靈”指的是盜取日月精華,依附於山水之中,迷惑世人以得到祭拜的一種鬼怪。中品者為“妖魅”:“妖魅”是盜取人畜津液、吸山林靈氣為生的一種鬼怪。下品者為“邪人”:“邪人”指居心不良,妄言欺人,騙人錢財,行為怪異的人。

佛說:這些“妖、精、邪人”也有很多的徒眾,一個個都自稱得了無上菩提道。在我滅度後的末法時期,有很多這樣的妖邪,熾烈盛聚於世間,綺言妄語,奸詐欺騙,自稱善知識,都說自己得了開悟的上人法,以此引誘迷惑沒有知識頭腦的人成為其信眾,又用恐怖驚嚇等手段使這些人失去正覺本心,這些妖邪所到之處,打著為人消災祈福等旗號,斂財貪供養,必使其信眾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我教比丘有規律的四方託缽乞食,就是為了讓他們捨去貪慾,也是為眾生種福,以此而成就菩提道。

每一個比丘,都不要自己生火煮飯,目的是要用更多的時間辦道,只有成道後才能普度眾生,於此僅將殘餘生命,如作旅遊暫時停泊在三界內,示現生死之間的最後一個來去,去是去涅盤地,不再回到有生死的三界了。今後有賊人穿著我佛門僧衣,“裨販如來”,“裨販如來”意為販賣如來正法、將如來正法庸俗化。如為人說法卻要收人錢財、實為販賣佛法。或販賣佛經、聖像等有關法物,這些是無價之寶,只能結緣流通,不能作金錢交易,作金錢交易者將多生累劫墮落畜生道或為下踐種,被人任意買賣。


《楞嚴經》偷心不除塵不可出


這些販賣佛法的人,造種種業,還說自己所做的就是佛法,恣意誹謗出家受過具足戒的比丘,是利己不利人的小乘道,由是混淆是非,疑誤知見不明的無量眾生,斷人慧根,這種人將墮落在“無間地獄”。“無間地獄”又名阿鼻地獄:表示受苦無間斷。阿鼻地獄是民間最熟悉的地獄,阿者言無、鼻者名間;“阿鼻”的意思就是無間。無間地獄是八大地獄之第八,也是八大地獄中最苦的一個,泛指十八層地獄的最底層。墮入無間地獄的,都是極惡之人、犯了極重之罪,就被打入無間地獄。在無間地獄之中,除了無間斷的受苦毒之刑外,絕無其它感受。

佛說:我涅盤後,有比丘發心決定修正覺三摩提,能在如來形相之前,於自己身上燃燈供佛、燃指供佛,我說這個有如此決心的人,自無始劫以來的宿債,於此一時就全部消除完了,將長別世間,永脫諸多有漏煩惱,雖然他還沒有完全明白無上菩提路,但此人對求取無上正法已下了大決心。如沒有捨身供佛的這個因緣,即使是修成了無為法,還要再到人間來,酬還所欠下的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馬麥”是一種餵馬的粗麥飼料,這裡有個故事,佛說:如我無量劫前在因地作梵志時,梵志是修清淨行的婆羅門和外道的統稱,那時我與五百個同修嘲笑過當時的佛給一位病僧帶很好的食物,說病僧只該吃馬麥,結果我這一世在舍衛城由於國家遭受天災,我和五百個比丘就吃了好幾個月的馬麥,這就是口過造成必須償還的果報。即:縱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聚時,果報還自受。由於沒有在如來聖像前作身燃一燈及燃指供佛,所以造下的業因,就一定會再來人間,受到相應的果報。佛對阿難說:你今後教世人修三摩地,是一定要斷除偷盜的,這是先佛所有世尊所說的,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楞嚴經》偷心不除塵不可出


佛說:是這樣的,阿難!如果不斷偷盜而修禪定者,就猶如水灌漏卮(lòuzhī),漏卮指有漏洞的盛酒器,意為有人將水灌進有漏洞的酒杯裡,想把水裝滿,這樣即使經過百千萬劫,只能是邊裝邊漏,始終是裝不滿的。此理說明犯偷盜者,無論怎樣精進,都不可能得到正定之禪。與此相反,如有諸多的比丘們,除了身上穿的和吃飯用的飯缽以外,沒有分毫的財物存儲,乞食所得,也施捨部分給飢餓的眾生,在有集會的地方,更應合掌禮敬所有的人,如有人捶詈(chuílì),捶詈意為打罵,意思是如果有人打罵自己,也應像得到稱讚一樣的感到高興,而決不生嗔恚。務必使自己的身心,全部捐捨出去,做到心空身空,身肉骨血與眾生同一身體,常生“眾生即我、我即眾生”之想,如此修行,何愁道業不成。

如來有了義說和不了義之說,不了義之說即是三乘菩提法、了義之說是無二無三的一乘法。不要用不了義說,作為自己的見解,而誤導初學的人,能做到這些,佛就給這種人印記,得了真三昧。佛說:如我這樣說,即是佛說;不是我這樣說,即是魔王波旬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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