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轍!優勝教育被中消協點名,家長追討的學費還是沒著落

沒轍!優勝教育被中消協點名,家長追討的學費還是沒著落


10月28日,中消協發佈“校外教育培訓投訴情況專題報告”,指出校外培訓機構近期陸續出現關門跑路狀況。為此,中消協建議,根據預收費經營行為涉及領域、收費金額實行備案登記制,對預收費經營者實施動態監管,重點防範。

近期,優勝教育、巨石達陣等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陸續出現因經營不善而停業關門情況,涉及消費者眾多,財產損失巨大,類似情況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

中消協表示,校外教育培訓消費糾紛解決難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採取預收費經營模式,一些無良商家打著“充值享優惠”的旗號,通過大額折扣誘惑消費者預交大量費用。因缺乏有效的資金監管體系,消費者的預付費可能被商家挪用,後期商家跑路或經營不善,消費者維權困難。部分地區的行政機關、法院也積壓了大量相關案件,消費者權益亟待有效維護。

對此,中消協建議,針對侵權行為日益嚴重的情況,儘快將預付式消費立法列入計劃,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加強預收費經營行為治理,做好源頭治理,防止後續無休止的消費糾紛。在監管方面,強化對高風險預收費經營者的准入管理,設立資格審查制度,根據預收費經營行為涉及領域、收費金額實行備案登記制、申報許可制。

同時,對採取預收費方式的經營者實施動態監管,公示消費者投訴情況,跟蹤經營者資金異動狀況,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對跨地區經營、收取預付資金規模較大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重點跟蹤、重點防範。對預付式消費跑路經營者列入“失信”黑名單,取消其經營資質、一定時期的從業資格。


01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頻遭投訴問題


(一)虛假宣傳

虛假宣傳問題一直是培訓機構投訴的重災區。有的培訓機構誇大宣傳培訓效果或成績,有的誇大宣傳師資力量,有的實際培訓學習模式與宣傳不符,有的實際教學質量與體驗課、試聽課質量相去甚遠。

中消協提醒:

教育培訓機構常見宣傳有:“通過率百分百”“快速大幅提分”“一線名師”“命題人授課”“包過”“包教包會”等。這些宣傳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二)刻意隱瞞辦學資質和報名條件

部分教育培訓機構無辦學資質卻冒充有資質機構。部分職業資格證的考試對報考者有一定條件限制,如必須大專以上學歷或有一定相關工作經歷的人員才具備考試資格,但教育培訓機構經營者為了售賣課程,隱瞞條件限制,誘導不知情消費者繳費,甚至在有些消費者提出質疑後,承諾可以幫消費者偽造學歷。

中消協提醒: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培訓質量參差不齊

培訓行業市場準入門檻低,經營者管理水平不一,師資力量千差萬別,培訓質量參差不齊,不僅嚴重影響服務品質,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引發消費者投訴。

中消協提醒:

經營者應當對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質量負責。消費者要與經營者對涉及服務質量的相關內容進行明確約定,並以合同形式固定,以便後期出現糾紛方便維權。

(四)合同暗藏霸王條款

部分教育培訓機構利用消費者合同意識淡薄,在合同簽訂方面做手腳:不與消費者簽訂正式合同,銷售人員代替消費者簽訂合同或者利用網絡默認消費者同意協議內容,未顯著提醒消費者注意格式條款。此外,部分教育機構不履行合同約定,或者擅自修改合同條款。

中消協提醒:

合同裡常見的不公平格式條款有:“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協議一經簽訂,概不退款”“所有課程將在課程有效期滿後自動截止,未結束的課程將自動作廢,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費”“合同簽署7日後,無論是否開課,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的退費請求”“培訓期間,出現任何安全事故概不負責”等。

消費者與培訓機構簽訂合同時,應仔細查看協議條款內容,明確培訓範圍、費用、退費程序、師資、培訓時間、培訓地點、違約責任等。消費者與經營者簽訂協議後,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都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

(五)預付式付款風險大

培訓課程一般週期長、費用高,為節省費用,消費者通常會繳納幾個月甚至幾年的費用,部分消費者會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緩解壓力,但稍不注意就有陷入“套路貸”的可能。有的消費者為了方便,跟培訓機構的推銷人員進行個人之間私下轉賬,這種情況風險很大。

此外,近年來,培訓機構倒閉、跑路現象時有發生,導致消費者受到較大財產損失。有的消費者因辦理了培訓貸,一方面接受不到培訓服務,另一方面還要繼續償還貸款。

中消協提醒: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消費者在選擇教育培訓機構時應儘量選擇短期付款方式,避免一次性大額投入。要仔細查看分期付款合同,嚴防分期變貸款;不建議消費者選擇“培訓貸”等信貸產品。

(六)受疫情影響產生的糾紛多

一是疫情期間,不能聚集,部分線下服務轉為線上,不符合消費者預期,引發投訴;二是疫情期間,部分培訓門店無法正常營業,又無法轉為線上課程,消費者要求退費,卻被收取部分違約金;三是部分培訓機構倒閉,消費者退款難;四是消費者因工作變動、經濟困難申請退課,經營者以各種理由拒絕退款。

中消協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規定,當事人訂立的線下培訓合同,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不能進行線下培訓,能夠通過線上培訓、變更培訓期限等方式實現合同目的,接受培訓方請求解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請求通過線上培訓、變更培訓期限、調整培訓費用等方式繼續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合同。

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不能進行線下培訓,通過線上培訓方式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或者案件實際情況表明不宜進行線上培訓,接受培訓方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具有時限性要求的培訓合同,變更培訓期限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接受培訓方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培訓合同解除後,已經預交的培訓費,應當根據接受培訓的課時等情況全部或者部分予以返還。


02

中消協關於校外教育培訓行業的意見


(一)加強立法立標,夯實維權制度保障

一是列入立法計劃,防範後續風險。預付式消費糾紛久治不絕,核心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建議針對侵權行為日益嚴重的情況,儘快將預付式消費立法列入計劃,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加強預收費經營行為治理,做好源頭治理,防止後續無休止的消費糾紛。

二是細化立法規定,築牢制度保障。預付式消費糾紛解決難,大多由於消費者預付資金被經營者挪用,無法償還。預付資金是消費者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預先交付給企業用於自身消費的資金。預付資金不是投資行為,消費者不應當承擔經營者的經營風險。經營者對於所收費用應當專款專用,專戶管理,不得挪用。建議立法從收取預付費的經營者資質限定、合同要求、履約擔保、資金管理、信息披露、費用退還、冷靜期、退市要求、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制,切實加強風險共控,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是制定相關標準,細化操作規範。針對預付式消費領域存在的問題,出臺相關標準,強化對各行業、各領域預付式經營行為的規範要求。特別是針對校外教育培訓領域金額高、剛需強、問題突出的情況,制定專門標準,從服務宣傳、服務約定、服務提供、服務質量、資金保障、糾紛解決等各方面作出細化規定,明確流程管理,預防控制風險。

(二)強化行政監管,有效保障預付資金安全

一是明確收費資質限制。加強部門協作,強化對高風險預收費經營者的准入管理,設立資格審查制度,根據預收費經營行為涉及領域、收費金額實行備案登記制、申報許可制。

二是明確資金管控規定。對經營者預收資金的使用範圍進行明確限制,防止企業濫用或挪用。

三是通過第三方資金託管、央行提存保證金、要求經營者提供擔保、強制保險等方式,保障預付資金安全,防止經營者捲款跑路造成消費者巨大損失。

四是明確資金挪用責任。經營者預收資金應專款專用,擅自挪用應承擔相應責任,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從重處罰。

五是加大信用監管力度,對採取預收費方式的經營者實施動態監管,公示消費者投訴情況,跟蹤經營者資金異動狀況,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對跨地區經營、收取預付資金規模較大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重點跟蹤、重點防範。對預付式消費跑路經營者列入“失信”黑名單,取消其經營資質、一定時期的從業資格,聯合各部門各單位,強化追責機制,追究責任到人,加大懲戒力度。

(三)強化司法解釋,統一司法審判理念

司法保護是消費者的最終救濟手段。目前,部分消費者因預付費糾紛訴諸法院,但維權中面臨各種問題,效果不盡理想。建議司法部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或者審判指導意見,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在舉證責任、格式條款認定、民事賠償等方面統一司法裁判尺度,規範經營者的行為,形成社會示範指引。校外教育培訓領域,消費者剛需較大,預付資金較多,機構跑路後,波及面廣,侵權嚴重,希望司法機關受案後採取主動調查、限制消費、信用懲戒等措施,努力幫助消費者維權。

(四)強化行業自律,嚴格守法誠信經營

經營者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第一責任人。採用預收費經營模式的經營者,應當珍惜消費者信賴,嚴格自律、守法經營,不做虛假承諾,杜絕違法行為,提升品質水平,切實履約到位,暢通投訴渠道,及時化解糾紛。特別是有關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更應嚴守社會公德,承擔社會責任,摒棄不良經營手法,切實落實法定義務和責任。相關行業協會,應當積極發揮作用,加強行業規範,推進信用約束,維護行業風氣,提升消費者信任度和滿意度,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五)消費者強化風險意識,慎籤合同慎高投入

預付式消費有風險,消費者選擇要謹慎。就校外教育培訓領域而言,

一要注意查看相關機構是否具有教學、培訓等資質。消費者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查詢機構經營信息,通過營業場所租賃情況等了解機構運行狀況。

二要細看合同,謹慎簽約。接受服務前,要仔細查看合同內容,特別是違約條款等。要善用詢問權利,保障知情消費。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培訓的消費者應注意查詢自身條件是否符合報考要求,不要心存僥倖心理,不要相信考前密題、包過等誇大宣傳、虛假承諾。

三要保持理性消費。對於費用高、週期長的教育培訓項目,一定要審慎簽約,儘量不要一次性高額繳費。四要保存相關證據。包括合同文本、交易憑據、溝通記錄等。對於機構人員口頭答覆,要落實到合同協議中,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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