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會倒閉嗎?如果倒閉了,我買的保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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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客戶溝通諮詢過程中,偶爾能聽到這些疑問:

“保險公司會倒閉嗎?”“保險公司倒閉後會怎麼辦?”“幾十年的保險,怎麼能保證我的利益呢?”.....

自己非常理解,因為一份保險,往往是跨越幾十年;

這麼長時間跨度的保障,自然會對安全性有所顧慮;

因此,今天就聊聊保險的安全性問題。

具體說明前,先拋出文章的觀點:

從安全性保障的角度,中國(大陸)的保險是普通人可選擇的最安全的投資形式,幾乎沒有之一!

這並非水生君從事保險行業才這麼說。

而是相較於其他國家的金融監管,中國算是十分嚴格的。

而對於保險行業的監管,更是貫穿於事前、事中、事後整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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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長文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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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保險公司的成立要求

在中國,想成立一家保險公司,可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情。

>>>1、註冊資本的要求:

《保險法》第69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注意,二億元只是最低要求,我們可以看看實際的人壽保險公司註冊資本情況;

保險公司會倒閉嗎?如果倒閉了,我買的保險怎麼辦?


>>>2、保險公司的股東要求:

《保險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需要具有持續盈利的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違法記錄,淨資產不低於人名幣二億元;

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淨資產等要求,意味著可不是什麼阿貓阿狗公司都能成為保險公司股東的!

>>>3、國家監管機構的嚴格審批;

《保險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應該經國務院監管機構批准;

滿足了基本條件後,還得經過銀保監會審批;

而保險公司的經營牌照可是和銀行經營牌照一樣,是非常稀缺的資源!

對於這些乾癟的法條,可能小夥伴並沒有太大感知,我們用大家熟悉的銀行來做個對比:

保險公司會倒閉嗎?如果倒閉了,我買的保險怎麼辦?

成立一家保險公司,要求不比成立一家銀行低;

事中:保險公司的運營監管

作為關係民生的金融企業,相關經營活動,也會受到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和規範:

>>>1、償付能力要求:

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中國保監會將保險公司償付充足率分為三類公司:

不足類公司(償付充足率低於100%)、

充足I類公司(償付充足率100%-150%)、

充足II類公司(償付充足率大於150%);

償付充足率作為監管紅線,任何保險公司都不敢有怠慢;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第16條規定:保險公司在定期報告日之外的任何時點出現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在發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的償付能力。;

而且,當償付充足率低於150%時,保險公司就會受到“特別重點的關照”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第29條: 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高於150%的保險公司,應當以下述兩者的低者作為利潤分配的基礎:(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確定的可分配利潤;(二)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確定的剩餘綜合收益。

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則是監管對於正常經營的公司底線;對於越過這條紅線的公司,保監會可有不少辦法: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第38條規定 對於不足類公司,中國保監會應當區分不同情形,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監管措施:(一)責令增加資本金或者限制向股東分紅;(二)限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和在職消費水平;(三)限制商業性廣告;(四)限制增設分支機構、限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開展新業務、責令轉讓保險業務或者責令辦理分出業務;(五)責令拍賣資產或者限制固定資產購置;(六)限制資金運用渠道;(七)調整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八)接管;(九)中國保監會認為必要的其他監管措施。


>>>2、資金的運營管理:

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也不意味著保險公司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對此有著嚴格的規範和要求:

首先,對於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營,必須安全穩健;

《保險法》第106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原則

在安全穩健的要求下,資金投資的範圍都是有限制的;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第6條規定: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一)銀行存款;(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三)投資不動產;保險資金從事境外投資的,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

而且,具體存款銀行,投資範圍、投資比例等都有進行嚴格規定,以分散投資風險,確保投資的安全性;

>>>3、資產獨立性要求:

即使作為保險公司的股東,對於保險公司的資金,也是不得隨便亂動的;

《保險公司控股股東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維護保險公司的財務和資產獨立,不得對保險公司的財務核准、資金調動、資產管理和費用管理等進行非法干預,不得通過借款,擔保等方式佔用保險公司資金;


>>>4、再保險要求:

對於保險公司的具體承保業務,也需要進行風險的再保險,防止黑天鵝事件發生;

《保險法》第103條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的總和的百分之十;超過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舉個簡單例子,常見的航空意外險大多保額很高(高達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假設某一公司接了一架飛機所有乘客的航意險業務,而飛機不幸失事,理賠可能非常高,甚至影響其他保險客戶的利益。因此監管要求保險公司必須購買再保險,將風險再進行分散。

因此,客戶的一份大額保單背後,不僅僅是收取你保費的這家公司,而是有整個保險體系做為保障後盾的。

事後:即使保險公司破產,也不怕!

假設在各種監管和規定之下,保險公司仍然沒辦法經營的話,保險客戶的利益,也會得到完全的保障!

>>>1、保險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作為關係國計民生的金融機構,要解散,可不是那麼容易~

《保險法》第89條規定,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管機構批准後解散。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想解散保險公司,得先經過監管部門批准。

如果有經營人壽保險業務,對不起,除非是因分立、合併或依法撤銷外,還不得解散!

>>>2、各類風險保障基金的保障;

防止事後風險,保監機構可不是隻有事後才有應對措施,而是從保險公司的設立、業務經營等過程中,就處處有留手~

保險法第97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其註冊總額的20%提取保證金,存入國務院保監機構指定的銀行,除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保險法第98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障被保險人利益、保證償付能力的原則,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保險法第100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繳納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應集中管理,並在一下情形下使用:1、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想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濟;2、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想依法接受其人壽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提供救濟;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保險行業幾十年的發展中,能讓保監會和保險保障基金直接出手的,也只有之前的新華保險、中華保險、安邦保險事件,這些保險公司的客戶利益也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新華保險接管事件】:新華保險內部因挪用鉅額公司資金,2007年保監會首次動用保險保障基金接管新華人壽,成為新華人壽第一大股東。2009年將新華人壽股份轉讓給中央匯金公司,該事件得以解決。保險客戶不僅沒有任何影響,新華人壽不僅未倒閉,還得以快速發展,並於2012年A+H股同步上市;【中華保險接管事件】:中華聯合保險因公司鉅額虧損64億,償付能力不足被保險保障基金接管,經過多次股權變更和注資後,2016年保險保障基金推出。保險客戶利益未受任何影響。【安邦保險接管事件】2018年,安邦保險因董事長涉嫌經濟犯罪,被保監會實施接管,公司正常經營,保險客戶利益未受到任何影響;


>>>3、清算破產保障。

即使未來,保險公司有出現破產清算的情況(還未出現過),對於保險客戶的利益,也是能夠得到充分保障的。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21條: 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一)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 90%為限;(二)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 80%為限。

這個救濟90%給到的是受讓保險公司,並不是客戶!客戶的利益是100%被保護的。

>>>4、保險業務轉讓的規定:

《保險公司保險業務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保險業務受讓方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轉讓方保險公司依照原保險合同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負有的義務。第十三條 中國保監會批准保險業務轉讓後,轉讓方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將受讓方保險公司基本信息、轉讓方案概要及責任承擔等相關事宜書面告知相關投保人、被保險人,並徵得相關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同意;人身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死亡的,轉讓方保險公司應當書面告知受益人並徵得其同意。

哪怕真的保險公司被撤銷、宣告破產,你的保單只是換了一個封面,所有保單的權益,保險合同的條款,一字不變,保單利益完全不變。

結語:保險,最安全的投資方式,幾乎沒有之一

閱讀到此,相信小夥伴應該不用擔心保險的安全問題了~

當然,有小夥伴可能還會說,如果我不買保險存銀行不是更安全?

其實,這還真未必!

因為銀行也存在破產的可能性,銀行對於儲戶的利益也是通過保險形式實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存款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

而且銀行破產了,受保障的存款額度是有上限度的,最高50W喲,超過這個額度是不受保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存款保險條例》第5條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

因此說,保險是最安全的金融投資形式,幾乎沒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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