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拒不執行政府隔離觀察規定一人故意不如實填寫旅居史
近日,富寧縣公安局新華派出所在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對兩名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件的境外旅居史人員給予行政處罰。
01
李某金拒不執行隔離觀察規定
在集中隔離期間,違法行為人李某金(男,32歲,富寧縣板侖鄉人)於3月22日從馬來西亞旅遊入境返回富寧縣後,被安排到富寧縣疫情防控隔離點進行醫學隔離觀察,3月25日12時許其私自離開隔離點後一直未歸,拒不執行政府的隔離觀察規定。
02
農某傑故意不如實填寫旅居史
違法行為人農某傑(男,21歲,富寧縣歸朝鎮人)於3月26日從泰國留學返回富寧縣後,在填寫雲南健康碼內容時,故意不如實填寫旅居史,造成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降低了對其的風險評估。
目前,因違法行為人李某金、農某傑的行為已違反了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富寧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金處以行政拘留8日,對違法行為人農某傑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當前防範境外輸入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境外返(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通告要求,對不主動報告或故意隱瞞有關事項,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大局的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堅決依法打擊處理,追究法律責任。
舉報方式舉報電話:富寧縣掃黑辦0876-6139103富寧縣公安局0876-6128338或110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來源:富寧警方
編輯:徐仕桓
製作:穎穎
審核: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