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佈新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辦法 12月1日將正式實施

摘要:與此前政策相比,新規明確,公有住房承租權 在對象及受讓限制方面,有多種情況不得受讓,包括 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以及擁有1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購房者。新規將於12月1號起施行。 《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辦法》日前正式公佈,與此前政策相比,新規明確,公有住房承租權在對象及受讓限制方面,有多種情況不得受讓,包括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以及擁有1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購房者。新規將於12月1號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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