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重要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調整重點地區管控措施

嚴防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傳播擴散

的通知

內防指電〔2020〕36號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各工作組、成員單位:

鑑於國內部分地區疫情風險等級調整和部分省份發生本土疫情的實際,為全面落實國家“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精準做好輸入性疫情防控工作,結合自治區實際,現就《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管控嚴防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傳播擴散的通知》(內防指發〔2020〕82號)相關管控措施調整如下:

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南崗區、道里區、呼蘭區、阿城區、木蘭縣,牡丹江市綏芬河市、西安區,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北京市朝陽區,已由中高風險調整為低風險。從5月10日12時起,從上述地區進入我區的人員,不再執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凡健康通行碼“綠碼”且持有前7天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可正常復工復產復學;對健康通行碼“綠碼”但不能提供核酸檢測證明的,入我區24小時內須進行1次核酸檢測,對核酸檢測陰性者,可正常復工復產復學。

二、各地區要加強上述地區進入我區人員的健康管理,做好健康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就診。

三、本通知執行時間至2020年5月24日12時。

2020年5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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