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消防元宵節期間"孔明燈"整治行動成效顯著

烏海消防元宵節期間

監督員依法收繳孔明燈

烏海消防元宵節期間

大型商場播放嚴禁燃放孔明燈公告

為確保元宵節期間全市火災形勢高度穩定,烏海消防支隊結合節日特點以及本地實際,開展“孔明燈”整治行動,有效增強了全市抗禦火災的能力。

提前部署,深入動員,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支隊黨委高度重視元宵節期間的孔明燈整治工作,協調市公安局下發關於元宵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同時,支隊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工作措施,針對在人員密集區域燃放孔明燈,可能造成燒傷或灼傷事故的情況要求各級加強人防技防措施,加大宣傳力度 ,全面提升市民防火意識,防止了各類事故發生,保護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部門聯動,加大排查,提升專項整治力度。

元宵節期間,支隊組織公安、工商、安監、綜合執法、環衛、社區等部門聯合執法,對各類批發市場開展銷售孔明燈的銷售網點開展大檢查,確保非法生產的“孔明燈”不流入市場。檢查中,凡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和個人,執法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非法銷售、燃放孔明燈且不服從管理,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查處。對凡因燃放孔明燈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同時,鼓勵對非法生產、銷售和違規燃放“孔明燈”的行為,予以勸阻和舉報。市場監管委、公安、消防等部門也及時受理舉報投訴,依法予以查處。

廣泛宣傳,全員參與,拓寬宣傳教育渠道。

為提高市民對“孔明燈”危險性和危害性的認識,引導廣大市民群眾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安全、祥和的節日。消防支隊協調烏海市政府門戶網站刊登禁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同時,支隊與全市主流新聞媒體密切聯動,協調全市重點單位利用單位LED電子屏、樓宇電視、人民廣場廣播、公交車電子屏滾動播放通告內容與安全提示,使廣大市民進一步認識到孔明燈的危害性。此外,藉助移動、電信、聯通公司手機短信發送平臺,定時向市民發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利用“烏海消防”微博、微信平臺推送提示信息,形成了立體式宣傳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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