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剩餘7個貧困縣公示擬按程序退出貧困縣序列

4月1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網發佈《關於于都縣等7個縣(區)退出貧困縣的公示》(簡稱《公示》)。

《公示》稱,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的通知》《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江西省貧困退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于都縣、興國縣、寧都縣、贛縣區、鄱陽縣、修水縣、都昌縣等7個縣(區)經縣級申請、市級初審、省級評估檢查,符合貧困縣退出標準,擬按程序退出貧困縣序列。現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

《公示》還稱,如有異議,請從即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聯繫電話:0791-86770711,郵箱:[email protected]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上述7個縣區是江西省剩餘的7個貧困縣,去年江西也有10個縣區退出貧困縣。

2020年2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網公佈的《省政府工作報告(2020年)》稱,2019年一年來,江西省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進展,41.1萬貧困人口脫貧,剩餘7個貧困縣全部達到摘帽條件,剩餘387個貧困村全部退出,貧困發生率降至0.27%。城鎮貧困群眾減少23.7萬。

2019年4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作出關於同意會昌縣等10個縣(區)脫貧退出的批覆,同意會昌縣、尋烏縣、安遠縣、上猶縣、石城縣、南康區、遂川縣、餘干縣、樂安縣、蓮花縣10個縣(區)脫貧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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