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背單詞,在花式蒐羅各類方法後,我強烈安利這幾個

但低頭趕路前,我們先抬頭看路,嘮一嘮背單詞的終極目的。

在一天的時間中,尤其對於身處國內的、非英語專業的人士,我們的整塊時間,要工作/上課;到了碎片時間,social要so的吧,追劇要追的吧,celebrities的新瓜要吃的吧……四捨五入下來,能有多少時間背單詞呢?

那麼,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就是:怎樣明確學習目的,以narrow down學習範圍,來快速達到日行千里畝產萬斤的槓槓效果。

自從建立了以終為始的學習理念,我深深感受到,由於學習目的不同、針對領域的不同,所做的訓練,可能是大相徑庭的。

就拿單詞量舉例。馬雲和鍾南山都是英語666的男人,但他們的vocabulary,扣掉那小几千你知我知大家知的日常詞彙,其他的專業詞彙部分,可能天差地別。

馬爸爸不需要了解epidemic和pandemic的區別(在程度和範圍上,pandemic > epidemic),鍾爺爺也不需要知道什麼是DAU(Daily Active User)。但很顯然,這一點,並不妨礙他們作為各自領域內的王者,頻頻在重要國際場合用英文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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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作為咖位比他倆低一檔的人(咦?),也不必強求面面俱到;只要cover日常基礎+專業領域,就堪稱優秀了。

除了領域之分,即使單詞本身,它的聽說和讀寫,也還是分開的。簡單粗暴的例子:我奶奶一個字不會寫,不妨礙她當個話癆;聾啞人一個字不會說,不妨礙他用盲文/手語交流。

所以,同樣是背單詞,聽說vs.讀寫,也是不同的:聽&說要動用大腦的audio memory,還要動用眼+手;而讀&寫是visual memory,還要動用耳+口。See?它們是可以各自為政互不瓜葛的。

所以,你要精進哪一塊,仍然取決於你的目的性和針對性。

典型的就是我們國內程序員,讀寫英文是必需的。說白了,這套技術體系就是人家發明的,最好的資料當然都in English。而代碼本身,"if else while break"……也全是英文。但我們作為程序員,只要會看、會寫就行了;不用聽,也不用說。所以,如果不是在IT外企或涉外領域,對聽&說這塊,精力可以0投放(英語愛好者除外)。

嘮叨了半天,就是想說:如果時間有限,或者側重實用性,那麼背單詞時,務必拋卻完美主義,而要帶著目的、縮窄領域,有針對性地去學習。

到了實操層面,一方面單詞類app已經做得很好,進入時可以選擇詞書/領域,比如只針對四六級考試、或只針對計算機領域,等等。另一方面,關於聽說和讀寫,如果針對國內的筆試或日常查資料,可側重讀寫;針對出國準備、外企工作、或者涉外溝通,就要同時側重聽說了。



首先,是聯想記憶法。

這也是我最迷惑的一種。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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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bald的路線:我認識ball-球-圓的-禿頭-所以bald是禿禿。
記beer的路線:我認識beard-鬍子-一隻小鳥躲在鬍子裡喝啤酒-所以beer是啤酒。

聽完這一切之後,我只能說,我因想象力不夠豐富,又具備槓精潛質,而深感跟這位美女格格不入:ball是圓圓的球,那麼西瓜不圓嗎,bald萬一是西瓜呢?beard是鬍子,那麼大鬍子喝的叫beer的東西,就不能是波霸奶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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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這一題不適合我這個死理性派,使我渾身上下邏輯過敏。過了過了。

第二種,詞根記憶法。

就是把個別字母搭配起來,單獨出道,表達一種固定的意思。

別問為啥,問就是源於上古時代的高貴拉丁文。

比如,monolingual。mono是單,lingu是語言,所以monolingual:單語的。

這種方法我不diss,確實是具有一定的參考性的。包括常見詞根、前綴、後綴,會有一些固定意義。

然而,它的適用範圍不是那麼廣譜。我認為,稍微瞭解、用作參考就行了。

比如下面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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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bell本人,還有他兄弟belly呢,就被選擇性忽略給忽略掉了,被倖存者偏差給偏差掉了咯。

順便,插播一位美國詩人(艾茲拉·龐德),強行拆解中文詞根的故事(true story,來自曾經的段子手羅永浩):

他從他們家的書櫃上,翻出一本康熙字典,隨手一翻,翻出了個“法”字。朋友不懂中文,問他,說這個字什麼意思。龐德解釋說,你看左邊,是個水,右邊是個土,你看自不自然,朋友說自然。都是大自然麼,當然自然了。朋友說彆著急,這個是什麼呢(厶),這是什麼啊為什麼自然?埃斯塔龐德一張老臉漲得青一陣紫一陣,突然崩潰了,說,這不就是人的肱二頭肌麼!從這樣一個小事,就知道這個人從學中文到了什麼走火入魔的程度。我們都是中國人,我怎麼都不知道厶是肱二頭肌呢。

第三種,背詞典/用詞典類app。

作為初學者,或者為考試抱佛腳的人,這種方法是廣闊撒網、廣奠基,是有一定可取之處的。

因為初學者總要從基礎學起;而最基礎最原子的單詞,它只是人為強編的規則,那我們也只能強記而已。

比如data,它的寫法看起來,象形嗎?它的發音聽起來,擬聲嗎?它從長相到發音,哪裡透露出“數據”的氣息呢?

這種原子單詞,除了強記,沒有其他辦法。 要把它們攢齊傍身,確實是個大工程,但也是非常必要的。

詞典最大的優點,是包羅萬象。從單詞的量,到每個單詞的分身變種,大而全。

詞典最大的缺點,是沒有層次。在座的各位單詞,哪些需要全熟,哪些七分熟,哪些三分熟;哪些要掌握所有變種,哪些只需瞭解一個核心用法……可謂拉拉雜雜,眉毛鬍子一把抓。

這時候,我們最先需要的,是小而美。

如果說工作這幾年,哪些思維方式令我受益匪淺,那麼首當其衝就是:迭代。

如果目標是造一輛汽車,過去的我,會從一個螺絲、一個輪子開始摳起。不組裝打磨完成,哪裡敢上路呢?

而現在的我,會先挖掘需求:造車,不是終極目的。我的真正目的是什麼?是為了代步,加快行進速度。那麼,我不妨一步步來,但每一步都要有產出、要能為我所用。

於是,我會先快速造個滑板,速度+2倍;緊接著改造成自行車,速度+4倍;一方面,我已經在路上,另一方面,我慢慢技術精進,終於最後造了汽車,速度+15倍。

所以,不管你的詞典單詞量如何,先上路吧。

上路,才是提升駕駛技術的唯一方式。否則,你只是在車庫裡,攢落灰的輪子。

順著這個思路,走出對啃詞典的迷戀,也就到了我下面要介紹的,我最喜歡的幾種方法。

第四種,放到context裡學習。

如果說背詞典只是囫圇吞棗、先混個眼熟,那麼在context中繼續學習,則是要織一張網、或者建一棵樹,把曾經眼熟的孤立單詞給關聯起來、結構化起來,便於大腦長期記憶,以及高效檢索。

我們的大腦,有它自己的想法。對於長期記憶來說,它並不擅長記孤立的裸單詞,而更擅長記單詞的故事和場景。

還說我們已經在詞典裡混了個眼熟的“data”。

現在你看/聽了一篇關於計算機的文章,裡面多處提到data。那記憶這個詞的時候,會連帶存儲這篇文章的上下文,結構化情景化,打包存到大腦裡了。順便地,就連它的徒子徒孫,也被一道打包了:比如data base,data mining,data structure,等等。

在執行層面,我們要做的,是儘可能多地沉浸於英語環境,那麼我們記憶的,自然就不是裸詞,而是按context、按topic,來組織的。

在執行層面,首先是專門找各種材料來讀來聽。泛讀-精讀-背誦,泛聽-精聽-跟讀,從ABC 101到The Economist,從小豬佩奇到VOA TED,總有一款適合你。

此領域資料海海,地球人都知道怎麼做,我就不多說了。我下面只說一些可以繼續改善的細節。

比如,查字典時,建議只查英文釋義。

首先,要讀懂釋義,就必須運用自己現有的英文儲備;而釋義裡的詞彙,也正是圍繞同一個context展開的,便於將整一坨東西打包加深印象。

其次,用英文釋義英文,能徹底跳過對中文柺棍的依賴,不再在腦內中-英、英-中翻來翻去,而是直接動用底層的原生的英語思維。

第三,英文對英文本身的解釋和舉例,能到達中文釋義達不到的精準度。舉例,twister,knot,tangle。只看中文釋義,統統都是“打結”。此時如果圖省事,停在中文釋義,而不去看英文釋義和例句,就不會知道,中文的“打結”,在英文中對應的,可不止一個詞,而是有各司其職的好幾種“結”:萬般糾纏的,一個大坨的,和扭一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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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多讀多聽多寫,肯定是墜吼的。但懶人如我,並不願意看大部頭原版書,也不願意額外去找去聽一些材料,怎麼辦呢?

那麼其實,只要削微改變生活習慣,就能獲得更多沉浸的效果。

比如,把手機/電腦默認語言都設置成英文的。再比如,科學上網,查資料都用Google(程序員們是常年這麼幹的)。再再比如,刷刷Quora,Instagram,TikTok,追追美劇英劇,反正都是娛樂,在哪娛不是娛。另外還可以有,跟朋友建個English chat group,聊任何話題都只用英語。反正都是吃瓜,用什麼語言吃不是吃。哪怕不是純英文,哪怕夾中夾英呢,只要把單詞嵌在準確的context裡表達,就都是好的。

另外我還發現,在帶有context的讀/聽中,甚至不需要釋義,都能猜到一些單詞是啥意思。舉個例子,我頻頻在最近的爆文裡看到PUA,卻一直不知道啥意思。懶惰如我,沒有去搜詞條,但僅靠看文章,也能猜出個七七八八,並且深刻記憶了。這就是context的力量,self-explained的力量。

第五種,repeat, repeat, repeat。

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input夠多,再遇到類似的聽/說場景,自然能快速提取,稍事加工,為我所用了。

還說先背詞典混眼熟,再靠大量材料來鞏固記憶這件事。除了能達到上面所說的在context當中優化記憶的效果,其實反覆的重複,還起到了一個統計的作用:高頻常用詞,總會反覆出現,相逢的會再相逢。

幾輪下來,優勝劣汰,常用詞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成為自己詞;而生僻詞就被打入冷宮,死生不復相見了。

而對於這些已經混熟了的詞,在一輪又一輪的repeat, repeat, repeat中,我會逐漸擴展對其用法/發音的瞭解,會注意到初見時未曾注意的細節,會越來越體會到它們最妙的用法,直到發現初見時簡單純樸的單詞,一個個都變成了一詞多義的八爪魚;直到無論是寫還是說,這些熟悉的身影會排著隊pop出來,默契地承載著我的所思所想。

第六種,輸出倒逼輸入。

有環境的,趕緊操練起來,面談也好,群聊也好,多人侃大山,瘋狂輸出;沒有環境的,自言自語,對著空氣喊話,寫寫英文博文/日記,都是好的。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激活單詞,passive vocabulary變成active vocabulary;而只有經過內化、為我所用的active vocabulary,才是有意義的。

否則,即使短期內通過大量輸入、詞彙量提了上來,那也只是虛胖。

到了要自己表達的時候,終究因為死記硬背的單詞沒有靈魂,自己也就沒有freestyle,不能隨心所欲地遣詞造句、表情達意了。


關於背單詞,在花式蒐羅各類方法後,我強烈安利這幾個


最後想說的是,背單詞,跟學語法一樣,在起初的原始積累階段,可能是個苦力活、機械活、基礎活。

但是,如果你正處於覺得單詞海海、茫然無措的階段,千萬不要放棄,因為事情不會永遠都這麼糟;對單詞掌控能力的提高,並不是勻速的,並不會永遠都這麼難;而是在突破了最常用的單詞後,突然引發質變,一眼望去,幾乎都是熟面孔,不會再有大面積的陌生感,只有偶爾突兀的幾個生詞了。

而對於這幾個嵌在context裡的生詞,要麼試圖猜一猜,要麼給它個面子、查詞典突擊下來。在以後的日子裡,如果它是高頻詞,你們會再見面,直到它也順利升級為熟面孔、自己詞。

這樣,隨著單詞量的一輪輪提升,英語這件工具你會越用越順手,越順手就越愛用,用英語學習/工作/娛樂會變成日常的一部分,而初始時的生澀茫然感,就也變成雲淡風輕的過往了。

畢竟,我國著名錶演藝術家黃渤先生說過,只有人騎馬,哪有馬騎人。英語也是一樣,我們的終極目標,是自如地駕馭這個工具,而不是讓工具壓制和束縛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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