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為雞頭,不為鳳尾?

鳳,與凰合稱鳳凰,乃鳳凰之雄,一個集雞頭、蛇頸、燕頷、龜背、魚尾於一身的神鳥,中國古代傳說中的百鳥之王,與龍一道同為漢族圖騰,龍鳳呈祥,創造出神秘的中華龍鳳文化。因此,鳳也被中華兒女世代敬仰和崇拜。鳳鳴如簫笙,音如鐘鼓,也有著美麗的魚尾狀的尾巴。


   雞,雄母之分,家喻戶曉,知名莫過“一唱雄雞天下白”,無鍾時代打鳴報時功不可沒,十二生肖也佔一位,還有那耐人尋味的“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之“雞肋”文化,除此之外,雞在中華文化上無非是“雞鳴狗盜、雞飛蛋打、殺雞嚇猴”等下里巴人,不能實現華麗轉身而成陽春白雪,登不了大雅之堂。比之鳳,天壤之別,不可同日而語。殊不知,雞頭,卻成了幾千年來中華兒女爭做之頭。
   鳳,生活在我們的想象中,雞,蹦跳在我們的現實中;鳳,看不見、摸不著,意會抽象之神鳥。雞,睜眼可見、伸手可逮,舌尖美味之家禽。二者雖有相似之頭,卻一個神鳥一個家禽,可謂八百年前拉不到一家,八竿子也打不著,先人硬是將“雞頭、鳳尾”活生生地扯到一塊,而且把“寧為雞頭不為鳳尾”作為人生定論,千古傳頌。雖也爭論不休,可我們始終也沒能逃出這“緊箍咒”似的魔咒,是剪不斷,理還亂。
   寧為雞頭不為鳳尾,源起於《戰國策 韓策一》“寧為雞口,毋為牛後”。原為寧願做小而潔的雞嘴,而不願做大而臭的牛肛門。比喻寧居小者之首,不為大者之後。不知後來,哪位文人騷客作弄,竟然將風馬牛不相及的二者,說成了現在的“寧為雞頭不為鳳尾”。不過,這些都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們贊同和推崇這個觀點,這卻值得商榷和質疑,甚至是不是應該予以批判。

   誰人不知,鳳為大,為富貴,雞為小,為低微。可是,我們偏然不願做大而富貴的鳳尾,卻樂意做小而低微的雞頭,這不能不讓人感到莫名驚詫和意外。如果說寧可在一個小得不那麼富裕的機構做帶頭人,不願在大而風光的企業裡做尾巴,受人支配,還可以勉強理解,因為自古就有“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要用英雄之氣實現英雄有用武之地。如果是,因為雞頭可以趾高氣昂,可以為所欲為,可以居高臨下,可以頤指氣使;而鳳尾只能任鳳頭擺佈,沒有自由可言,沒有尊嚴可言,沒有威風可言,沒有快樂而言,沒有成就可言,故寧願放棄大而富貴的鳳尾,退而求其次,甚至不顧一切地去追求小而低微的雞頭,這就不能不讓人感到可怕和可悲了。可能這已司空見慣,可能這也習以為常,不足為怪,尤其在物慾橫流、拜金澎湃、利益燻心還堅不可摧的時今,這也不足為道,但,我不得不說,那些“寧為雞頭不為鳳尾”的人啊,是多麼的危險和可怕!
   本來,鳳尾有鳳尾的輕鬆和自在,雞頭有雞頭的苦惱和無奈,加之,鳳尾仍為鳳,雞頭還是雞。雞頭始終改變不了被宰被吃的悲慘命運,鳳尾永遠享受被敬仰膜拜的至高禮遇。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寧為雞頭不為鳳尾又是為哪般呢?我們一些人卻劍走偏鋒願意放棄鳳尾而選擇雞頭,這不是一件什麼好事,應該是一件發人深省的事。這不應是社會的進步,人性的高尚,而是社會的悲哀,人性的扭曲和畸形。試想,不願做鳳尾的人,還會樂意去做雞尾嗎?眼裡只有雞頭的人,看重的是雞頭的風光和威風,完全忽略了鳳尾的偉大和美麗。也根本無法擔當起雞頭的責任和使命。不管雞頭有多麼的不得了,沒有了雞身和雞尾,那雞頭也只能是雞頭一個,什麼也沒有,就是簡單的打鳴下蛋也做不了。更別說由於雞自身的天生不足,雞頭實現自身的價值本就相當有限。作為鳳尾,也應該看到自身閃閃亮的地方,要明白你就是一塊發光的金子,只是放在了鳳之尾而已,決不能自卑猥瑣看不起自己。你堅信,因為你的美麗,才有鳳的美麗。

   有人說,寧為雞頭不為鳳尾與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相近。我說,錯了,大錯特錯,他們怎麼可以相提並論呢?寧為雞頭不為鳳尾是索取,是想實現自身那狹隘自私的夢想,在人生的征途中佔領至高位置,這是“小我”所為。相反,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是一種犧牲精神,是為正義事業不願喪失氣節,苟且偷生,這是英雄所為。所以,二者根本就不是一條道上的。
   雞頭也罷,鳳尾也罷,只是身處不同,雞頭也“淪落不到鳳尾”之時,鳳尾也沒有變身雞頭之術。唯有的是,各自為好,做好自己!踏踏實實、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快快樂樂地過好每一天,與本屬於自己的不能離開也離不開的團隊協作奮進,共創輝煌。或許有一天,雞窩裡還飛出個金鳳凰。還有,也請所有雞頭們儘快放下你那高昂的頭,低調溫和,可親可敬,不要顧頭不顧尾,也就少了“寧為雞頭之人”。也請所有的鳳尾們盡情綻放你那秀美的尾,遠離虛榮浮躁近利,也就少了爭做“雞頭”之人,長此以往,也就少了“雞頭鳳尾”之糾結和糾纏,結束幾千年來中華兒女所做的無謂無休止的“雞頭鳳尾”之爭也就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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