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仲裁申請的過程中不注意,有可能會有很多坑。一時疏忽,損失巨大。都是在仲裁過程中經歷了,或聽說的,稍加註意就能避開。
一各種信息要準確真實,不能馬虎隨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 申請人的身份信息。要與身份證上一致,不能用曾用過的名,或者寫同音的字。如果所有的過程都艱難完成了,到最後法院執行時發現這問題執行不了,那是欲哭無淚,要跑很多冤枉去證明。
- 被申請人的註冊信息。在書寫時要完整正確。特別是多一字少一字,比如有的是深圳,就不能多了市,如果是深圳市就不能少了市。比如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有就不能少,沒有就不能多。
- 簽名,按手印,要認真,不能隨便代替。日期要符合,不能疏忽寫錯了。
這些信息錯了,到了法院執行時發現會推倒重來。
二法定程序不能有漏洞。像授權委託書之類,像法定時間,等要符合法定規定,沒有紕漏瑕疵。
三請求事項要寫全。
民不舉官不究,即使按規定你可以得到賠償,但是你沒有提出來,就不會主張。比如你要求了工資,你也可以的到經濟補償,但是你沒有要求經濟補償,那就只會對你的工資裁定。所以儘量的多,不要少了。
四注意調解條款有沒有漏洞,或對你不利的。
比如協議分期執行時,到期不能執行的強制執行要明確,不明確只能執行到期的。
五合法合理證據充分的請求要堅持。
有時尋求快委屈達成調解,可能會欲速則不達。程序時間就是很長,時間耗費是有的。
不同意調解耗的時間也不會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