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回自己買的房子住,媽希望我搬出去住,別打攪她們一家的生活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以前我不是很理解這句話的意思,心裡覺得就算嫁出去了,還不是一家人。原來還是我太天真了,在爸媽眼裡有的只是弟弟,對於我的存在可有可無,為了弟弟能結婚,我把自己買的房子讓給他做婚房,沒想到10年後,我有家確難回。

從小爸媽就特別疼愛弟弟,我也理解她們的做法,老一輩的思想都是養兒防老,有點偏心也是很正常的。在高中畢業後,我就跟著姑姑出去學做生意,她是個女強人,很會賺錢,我跟著姑姑也學到了很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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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姑姑那幫忙了2年,之後我也開始自己學著做,剛開始真的很艱難,生意並不是那麼好做的。還好有困難了,還可以找姑姑指點自己,總算是度過了最艱難的時刻,慢慢的生意有了起色,開始盈利了,說真的當知道開始賺錢的那一刻心情真的非常激動。

在市場上我也認識了一個同行,也就是我的前夫,由於那會我們都是新手,加上年紀又差不多,經常互相幫忙,時間久了,我們也有了感情。當我們戀愛了3年後,我們準備結婚了,我爸媽確一個勁的反對我們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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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爸媽是看上我手裡的錢了,這幾年下來賺的雖說不多,但也夠買套房子了,她們說這是婚前財產,還不如買套房子,給自己留個退路。我也聽信了爸媽的意見,覺得挺有道理的,就在城裡買了一套三室二廳的房子。

結婚後,我們的感情還算不錯的,日子也過的紅紅火火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大。弟弟要結婚了,爸媽就找到我,希望我把那套房子先給弟弟結婚用。我考慮了下,覺得反正空著也是空著,讓弟弟住段時間也沒什麼,就把鑰匙給了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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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過的很快,在我們結婚的10年之後,我也和他離婚了,男人有錢就變壞真的很有道理,他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了。我接受不了他出軌的事實,就算勉強複合了,也回不到以前了,我和他也算是和平離婚,好聚好散,沒有哭鬧,都很理智。

離婚後,孩子歸我,我帶著他回到10年前我買的那套房子裡住,弟弟和弟媳在那住了8年了,一直都沒搬出去。我也不是小雞肚腸的人,畢竟我們都是一家人,她們是我的親人,我這一住就是1個多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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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前段時間,我媽確希望我能搬出去住,因為我打攪到弟弟和弟媳的生活了,本來房子就3個房間,我一來房間就不夠了,現在弟弟和弟媳在鬧矛盾,我媽為了她們,只能讓我走了。說真的我媽的話,真的讓我很寒心。

我說:“媽,這房子當初就是我買的,房產證上寫的還是我的名字。”我媽並沒有回答我,也許在她的心裡,我怎麼樣都不重要吧!只要兒子過的好就可以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是搬出去住,還是繼續住在這裡惹人嫌,現在我真的是有家難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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