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行業整體看,抄襲為不法者帶來短期利益,卻對網絡文學的長期發展產生消極影響。如果抄襲就能賺錢,誰還會認認真真伏案寫作?如果雷同也能贏得聲譽,誰還會苦心孤詣構思情節?
提起抄襲,最早的應該是2005年,女作家莊羽控告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她的作品《圈裡圈外》,最後法院判決郭敬明賠償並道歉,但直到2017年的今時今日,郭敬明依然沒有道歉,拒絕服從法院判決。
隨後,幾乎每年都會有不止一部的抄襲作品登上熒幕,數一數我們還記得的這些。
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作者:唐七公子
改編作品:同名電影、電視劇及遊戲等
涉嫌抄襲:大風颳過《桃花債》、《如意蛋》等
2.《華胥引》
作者:唐七公子
改編作品:電視劇《華胥引之絕愛之城》、電影《鮫珠傳》
涉嫌抄襲:十四闕《七夜談》、困倚危樓《入骨相思知不知》等
3.《花千骨》
作者:fresh果果
改編作品:同名電視劇
涉嫌抄襲:眉如黛《花開不記年》、鬼馬星《簫聲咽》等
4.《庶女有毒》
作者:秦簡
改編作品:電視劇《錦繡未央》
涉嫌抄襲:玉宇《長歌天下》、十四闕《禍國》、江南《九州縹緲錄》等兩百多部作品
5.《後宮·甄嬛傳》
作者:流瀲紫
改編作品:電視劇《甄嬛傳》
涉嫌抄襲:《冷月如霜》、《寂寞空庭春欲晚》、《鬼吹燈》等
6.《如懿傳》
作者:流瀲紫
改編作品:電視劇《如懿傳》
涉嫌抄襲:匪我思存《寂寞空庭春欲晚》、《春衫薄》等
7.《特工王妃楚喬傳》
作者:瀟湘冬兒
改編作品:
涉嫌抄襲:江南《九州縹緲錄》、黃易《尋秦記》、老豬《紫川》、蕭如瑟《斛珠夫人》、寐語者《帝王業》、滄月《鏡》等
當網絡文學的產業鏈條涉及多方,從文學網站到影視編劇等相關方,哪一環節哪一方說不,抄襲文學都會寸步難行,當每一個環節都放任,僅僅為了收視率和利潤,那麼法律真的是網絡文學抄襲事件的最後一根稻草了。
網絡維權為什麼那麼難?
總有喜歡演員的粉絲和不在乎小說是不是抄襲的人原意去看。只要保證選擇有影響力的演員,再稍微提升一下拍攝表演水平,就會有人覺得這個電影,電視劇,已經很好了。
因此總有一類人持的觀點是:小說抄襲者可恥,但是影視作品、影視作品的演員和導演是無辜的,他們都不知道這回事,我們應該抵制原著,但不應該抵制改編的影視作品。
乍一聽好像有道理,但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完全不成立。
一部電影或者電視劇的製作,是由投資商、製片方、導演、編劇、演員、攝像,服化道、後期製作、宣傳等多個部門組成的成百上千的團隊共同完成的,所有人都不知道抄襲事件,不成立。
互聯網時代,導演都會用微博來尋求觀眾對選角的意見了,導演和演員完全不知道抄襲的事,不成立。
每一下對抄襲作品改編而成的電視劇的點擊播放,每一張抄襲作品改編而成的電影的電影票,都在助長抄襲者的氣焰。後來者會覺得抄襲作品可以被買版權,抄襲者可以名利雙收,那既然有這樣的捷徑,我為什麼不走?對於保護原創這件事來說,支持影視作品而抵制原著,不成立。
說到底,抵制抄襲還真是一項長遠的大工程,這需要觀眾、劇方、國家相關部門等的聯動才能真真正正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