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紛止爭,這個“特邀嘉賓”不一般

在人民法院,活躍著這樣一群人。他們不是法官,卻用自己的溫情讓糾紛雙方握手言和。他們不著法袍,卻用良好的職業素養為民服務,他們就是法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重要組成力量——特邀調解員。

定紛止爭,這個“特邀嘉賓”不一般

定紛止爭,這個“特邀嘉賓”不一般

4月15日9點30分,儘管天氣很冷,還颳著大風,亢梅芳還是按照約定的時間準時來到東社鎮朱東社村的莊稼地裡,現場調解一起糾紛案件。當天的亢梅芳還有另外一個身份——原平法院特邀調解員。有了“特邀嘉賓”助力,調解異常順利,經過一個小時的工作,雙方“化干戈為玉帛”。

“上午的調解十分成功,雙方同意調解並簽了字!”當天上午10時30分,將案卷交到法官手中,亢梅芳一臉輕鬆。

這是一起因承包地引發的堵路阻礙通行的鄰里關係糾紛案件,該案件訴訟標的相對特殊。依照“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在立案庭庭長冀東青的動員下,當事人自願申請訴前調解。原平法院外聘的特邀調解員亢梅芳收到該調解案件後,多次與原、被告進行溝通,並親自到引發矛盾的堵路的現場進行調解。通過特邀調解員的不斷努力,終於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最終矛盾得以化解。

定紛止爭,這個“特邀嘉賓”不一般

近年來,原平法院推行“法官與調解員對接”訴前調解工作新模式,法官的專業優勢和特邀調解員社會閱歷豐富的優勢實現良好互補。像亢梅芳這樣的特邀調解員,原平法院目前有3位,他們來自各行各業,有的是行政事業單位職工,有的是私營企業主,他們熟悉法律知識,熱心調解工作,構成了一支強有力的調解員團隊。在法官的專業指導下,特邀調解員們的調解能力和水平日漸提高,在婚姻家庭、物業服務、買賣合同、民間借貸等糾紛案件的訴前調解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有效、快速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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