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深圳未取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4月15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官網發佈擬決定廢止《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15〕13號)的徵求意見通知。

這通知一出,都以為原來最高30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補貼將沒有了,因此在網上“炸了鍋”。

闢謠!深圳未取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查閱後發現,由於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這一政策受益面不廣,導致不少人誤以為擬廢止的是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臺的《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即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標準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一次性發放。

但實際上本次擬廢止的是,根據2014年12月1日深圳頒佈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以下簡稱《安居辦法》)出臺的《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即向2015年1月1日後新引進入戶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包括非全日制學歷)並符合條件的發放,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租房補貼分兩次等額髮放。

也就是說,大家最關心的最高補貼30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補貼保留,是依然可以申請的。

為什麼要廢止租房補貼?

對此,市人社局表示,因為2020年3月7日發佈的《安居辦法》刪除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相關條款,向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新引進人才發放租房補貼已無上位法依據。因此,深圳市人社局擬聯合市財政局廢止《實施辦法》,同時市、區人力資源部門不再受理3月7日以後引進人才的租房補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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