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樂山市水產漁政領域亂象專項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執法力度得到進一步強化。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海事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堅持明察暗訪結合,開展拉網式排查,依法嚴厲打擊禁漁期捕撈、電、毒、炸魚和收售野生魚的違法行為。全市共出動車船305次;出動執法人員1220人次,檢查漁港碼頭及漁船自然停靠點131個/次,檢查漁船265艘/次,檢查市場116次,接受群眾舉報115起,查處舉報106起,查獲違禁捕撈船2艘,沒收違法漁具407件/套、沒收違法捕撈漁獲物125公斤並當場放江,查辦違規違法案件162件,查獲涉案人員173人,移送司法處理案件2起,移送司法處理人員8人,“春禁”期間共檢查餐館、火鍋船53餘次。

三是宣傳力度得到進一步加大。利用廣播會議、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全市印發禁漁通告3000餘份,禁漁工作通知12個,組織召開禁漁工作會52次,出動宣傳車船88次/臺,參加宣傳人員352人/次,印發禁漁期宣傳資料13750餘份,張貼標語126幅,電視宣傳報道52次,報刊發表文章8篇。

四是上岸扶持得到進一步加強。按照國家、省統一安排部署,為進一步加強漁船上岸扶持工作。目前,全市需退捕上岸漁船433艘,其中市中區152艘漁船已完成退捕工作,五通、犍為、井研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漁民的退捕轉產工作。(出處:樂山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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