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車輛城區限行!

金鄉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車輛城區限行!

為切實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規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結合金鄉縣城區道路交通情況,對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車輛實施城區限行,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總質量4.5噸以上(含4.5噸)貨運機動車、重型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緡城路(不含)以北、泰康路(不含)以西、誠信大道(不含)以南、新華路(誠信大道至崇文大道路段、不含)以東、崇文大道(金曼克大道至新華路路段、不含)以南、金曼克大道(崇文大道至緡城路路段、不含)以東的城區道路通行。

二、因運輸生產、生活物資,必須進入上述區域的貨運機動車,由公安交管部門審批、辦理入城通行證,在指定時間、路段通行。

三、違反本通告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處罰。

四、此前發佈有關車輛限行通告與本通告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本通告自2020年5月1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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