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研究傾向性問題談(二)曲解式繁瑣考證

熱衷於曲解式繁瑣考證,忽視邏輯的理性思考,讓前人錯誤的觀點牽著鼻子走

歷來一直存在有研究者把簡單問題複雜化,這也是其他古代文獻研究中經常出現的問題。比如把“生生之厚”(第五十章)與“求生之厚”(第七十五章)混為一談並進行繁瑣考證,比如把“敝則新”(第二十二章)與“能蔽不新成”(第十五章)搞到一起,非讓它們表達一個意思。特別有研究者將“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第十七章)斷句為“信不足,焉有不信”,又將“焉”釋為“於是”,多角度違背古漢語語法。在帛書本《道德經》問世後,本來可以對王弼等本的第十八章撥亂反正,但直到郭店楚竹書問世,研究者們也對“案(安)”字視而不見,將本來荒謬的“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奉為辯證思想。其實研究古籍,在訓詁過程中,更要注意邏輯思維,避免出現後人人為的讓古人胡說。

在解讀《道德經》編著本書的後期階段,我開始參考其他人的解讀。在這個過程中,發現有不少人因循前人錯誤的觀點,這個情況在許多章節存在,最典型的就是對第十八章的解讀。如果不跳出前人各種說法的窠臼,對老子的個別解讀就可能永遠停留在錯誤上,或者在錯誤中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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