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屬實最高獎勵10萬!平潭嚴厲打擊疫情期間走私違法犯罪行為

15日,記者從實驗區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實驗區打私辦”)獲悉,為切實加強實驗區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堅決遏制重點領域走私勢頭,實驗區打私辦於15日發佈《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依法嚴厲打擊走私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進一步嚴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從海上輸入,全面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通告》指出嚴禁任何組織、企業和個人組織、參與走私違法犯罪活動,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將對利用走私通道非法入境、走私人員接觸境外人員造成疫情傳播;走私防疫物資(包括口罩、測溫儀、防護服、消毒產品、呼吸機等);走私糧食、凍品等農產品;走私野生動物、珍貴動物製品(包括象牙、犀牛角、穿山甲鱗片等);走私成品油;走私固體廢物等“洋垃圾”;走私槍支、毒品;為違法犯罪分子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及其他涉及走私相關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該《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並呼籲廣大群眾如發現走私違法犯罪行為和疫情從海上輸入的情況,可向實驗區打私辦和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為110、0591-86175023,來信舉報、來訪地址為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海防支隊新址(海防支隊10樓打私辦),郵編:350400。

“在疫情防控期間,舉報內容經查實的,我們將視情予以最高1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同時,我們也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我們將依法從嚴懲處。”實驗區公安局海防支隊相關負責人說。通告原文如下:

圖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