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男孩弒母案:刑事責任年齡該降低嗎

12歲男孩弒母案:刑事責任年齡該降低嗎

對比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讓人不解的同時,也讓人們反思究竟什麼樣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環境造成了這樣一個個悲劇。

15歲神木少女被同齡人被迫賣淫後慘遭殺害;13歲女孩嫉妒同學長得好看肢解了同學;13歲男孩為偷錢威脅三個小孩不成用石頭和刀殺害了三個小孩;12歲男孩因為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而拿起刀砍向自己的親生母親······

日本一18歲未成年人(日本法律規定成年是20歲)姦殺23歲女子,勒索11個月大的嬰兒,一開始庭審時對其判處無期徒刑(其實日本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他竟然對受害家屬比出“勝利”的手勢,在獄中也不認為自己的行為在犯罪。最後,在民眾的支持下,該男子被判處死刑。只有意識到自己被判處死刑了,他才意識到自己罪行的嚴重性。

美國一10歲小女孩,為了阻止哭鬧的嬰兒,將嬰兒摔在地上並不停地踩嬰兒的臉,美國的法律對7-17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依然可以作出成年人的指控,最後這個女孩被指控一級謀殺。

12歲男孩弒母案:刑事責任年齡該降低嗎

在我國,未成年人因為未滿14周而沒有受到《刑法》的制裁,很多人擔心這樣下去他們長大會成為另外一個魔鬼,危害社會,不斷有人建議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我國《刑法》第17條對刑事責任年齡作了如下具體規定: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3、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4、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也就是說,不滿14週歲,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超過14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即使沒有受到處罰,也會有犯罪記錄在案,跟隨一生。

有數據顯示,14週歲-16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比重逐年提升。2013年北京市少年法庭判處的未成年罪犯中,在校生犯罪比例達21.6%。2016年-2017年,全國法院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以初中生為主,佔比68.08%,小學生佔比17.74%,這二者的比例就超過了85%。

12歲男孩弒母案:刑事責任年齡該降低嗎

我國《刑法》的任務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懲罰,即懲罰犯罪,二是保護,即保護人民。同時,刑法還承擔預防的功能,這個預防包括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一般預防是對沒有犯罪的人的預防;特殊預防是已經犯罪的人的再教育。

在現有的刑法體系下,刑事責任年齡還不會有所降低,那麼如何在懲罰、保護和預防上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這一直以來都是迫切的社會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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