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設路“冰粉孃孃”爆紅綜藝後的維權之路

在成都有條建設巷美食街,是年輕人青睞的網紅打卡地,熟悉的人也都知道,這裡有個賣冰粉的網紅,人稱:

“建設路扛把子”“女版李伯清”,人送外號——“冰粉孃孃”。


2017年7月21日,“冰粉孃孃”登上湖南衛視《天天向上》,迎來了巔峰時刻……

法妹兒沒去現場,但能從節目中看到“孃孃”好受歡迎哦,美味的冰粉和“孃孃”本人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天天兄弟”和嘉賓們。

節目的大火也給成都帶動了“冰粉經濟”,有些地方一條街開了十多家冰粉店,而當時在成都錦裡、春熙路等多處景區、商業圈也出現了很多“冰粉孃孃”,都說自己就是《天天向上》那家。


成都建設路“冰粉孃孃”爆紅綜藝後的維權之路

成都建設路“冰粉孃孃”爆紅綜藝後的維權之路

成都建設路“冰粉孃孃”爆紅綜藝後的維權之路

法妹兒也不覺得奇怪,肯定是“孃孃”開的分店嘛,人火了,肯定要抓住機會掙點加盟費三,但是“孃孃”本人卻是這樣說……


所以“孃孃”就走上了漫長的維權路……


  • “冰粉孃孃”有哪些權益受到了侵犯?

  • 她又如何維權?

  • 流動商販的身份是否又對她維權造成困擾和阻礙?……


法妹兒

近日,記者圍繞此事件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瞭解,多位相關行業領域專業人士給出了“答案”。


遭遇山寨模仿

成都“冰粉孃孃”維權很煩惱


記者瞭解到,自“冰粉孃孃”上過綜藝節目後,多家媒體爭先對她進行了報道,隨後,成都更是掀起了火得發燙的“冰粉經濟”,大量商家學習模仿“冰粉孃孃”製作手搓冰粉。但正如上文所說,有些人顯然仿得過了頭。


“冰粉孃孃”本人很明確地告訴四川法治報記者:“3年多以來,很多人找我做加盟,但我一家都沒有合作過……”


“孃孃”本名尹書紅,就是一名普通老百姓。2003年,尹書紅就職的工廠破產,她成了下崗工人,又租不起門店,便以電動三輪車擺攤的形式在建設路、建設巷售賣手搓冰粉,“叱吒”街區17年間,這個流動攤位就是尹書紅全家賴以生存的保障。


“尹阿姨,錦裡那家店是你開的嗎?咋味道不對呢?”“你的加盟冰粉價格咋比你還貴呢?”……


面對被冒名,尹書紅說:“確實很困擾,經常有人這樣‘質問’我。”在尹書紅家裡,兩代人對此事的看法也有所不同,她父親說:“不要計較,就當他們給你做宣傳!”女兒則說:“憑什麼讓他們以我們的名義去掙錢?必須找他們算賬!”


“我想來想去,不曉得他們的冰粉怎麼樣,也不想讓他們把我的名聲搞壞。”尹書紅最終下定決心維權。


成都建設路“冰粉孃孃”爆紅綜藝後的維權之路


她通過代理公司,註冊了“冰粉孃孃”和“尹嬢嬢童年”兩個商標,並取得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放的註冊證。“一個就是幾大千,兩個商標花了我一萬多元,根本沒想到要花這麼多錢,但沒辦法,要說別人侵權,自己要先有合法註冊。”申請商標後,尹書紅又委託中間代理公司來逐一對冒名店鋪進行告知:“走一家店就要算一次錢,幾次下來又是幾大千出去了。”


隨後,尹書紅委託了律師,將位於成都春熙路聯升巷的一家門店訴至屬地人民法院。“一路維權走來,花了那麼多錢了,想起來就很煩惱,真心希望最後有個好的結果!”尹書紅說。


構成不正當競爭

實地調查真假“孃孃”仍存混淆


尹書紅的代理律師宋麗均告訴記者:“立案之初,已對被告店鋪冒用‘冰粉孃孃’和利用相關宣傳從事商業活動的侵權行為的證據進行了固定。”

宋麗均認為,被告店鋪使用與尹書紅註冊商標相同的字樣、用相關視頻圖片宣傳,導致消費者在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時產生混淆,以“冰粉孃孃”品牌效益謀利;將帶有“冰粉孃孃”字樣的名稱進行工商登記,惡意使用商標謀利。

宋麗均表示:“這些行為已經嚴重侵犯原告享有的商標專有權,構成不正當競爭。”起訴狀中,尹書紅要求對方支付侵權賠償費以及律師費、公證費等為制止侵權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共計11萬餘元。

尹書紅告訴記者,截至目前,該門店依然在混淆視聽地經營著冰粉生意。


成都建設路“冰粉孃孃”爆紅綜藝後的維權之路


從尹書紅提供的取證照片中看到,聯升巷冰粉店確實曾以“冰粉孃孃”為招牌,10月5日,四川法治報記者實地走訪,該店招牌已改為“孃孃氣泡冰粉”和“嬢嬢手工冰粉”,但在門店裝潢上依然掛了11張尹書紅參加的《天天向上》綜藝截圖。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圖片中均未出現尹書紅本人,只是節目主持人和嘉賓品嚐冰粉,交口稱讚的畫面。


  • “你們就是當時上了《天天向上》的那家冰粉孃孃嗎?”記者以消費者身份上前詢問,但店內工作人員支支吾吾並沒有回答。
  • “是《天天向上》推薦的那家哇?”再次詢問。“是一家,但不是我們這一家,是另一家,都一樣的。”工作人員回答。
  • “是連鎖店嗎?”記者又問。“對對對,她那家在建設巷。”該工作人員又回答道。

四川法治報記者還發現,一些網絡服務平臺也有“冰粉孃孃”存在。記者在美團APP、大眾點評APP搜索發現,有兩家直接以“冰粉孃孃”命名的店。一家在武侯祠,共有評論47條,從網友評論圖片和文字中,可以看出其曾經使用過《天天向上》節目視頻圖片和“冰粉孃孃”名字進行宣傳;另一家正是被告所在春熙路店,但“孃孃”二字寫的是“嬢嬢”,點擊進入發現店鋪名字已改為“嬢嬢氣泡冰粉”。


流動商販也受保護

律師建議被侵權儘早固定證據


結合“冰粉孃孃”尹書紅的遭遇和流動商販法律保護問題,多名律師也發表了各自的觀點。


四川環奕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平鋒告訴記者,

未經尹書紅本人同意利用其姓名進行商業活動,不僅涉嫌侵犯了她的商標專用權,還涉嫌侵犯其人格權,具體包括姓名權、肖像權,在民法典第四編就專門對人格權的保護做了詳細規定。


尹書紅系流動商販,這一特殊性是否會對維權造成影響?


王平鋒表示,“這不是‘特殊身份’,尹書紅取得了個體經營執照,在法律上維權沒有任何問題,即使沒有取得,也可以以自然人名義維權。另外,侵權取證最好採取公證方式,比如發現他人有網絡宣傳、發佈廣告、開設實體店等涉嫌侵權的行為,可及時向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

針對美團APP、大眾點評APP上某些商家存在的侵權行為,王平鋒認為,這些平臺上商家發佈的信息是否具有合法依據,超出了平臺的審查能力,法律上也確實沒有規定平臺應對其進行審查,但尹書紅作為權利人可以直接通知平臺,或者將法院的相關文書向平臺送達

,平臺知曉後,應及時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若平臺未採取措施,那就與商家構成了共同侵權,並承擔連帶責任。

在商標的使用方面,商標代理人、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律師曹晉玲特別提醒:“目前,註冊商標施行先申請制,所以有需要的群體要儘可能早的啟動申請註冊程序。”


她告訴記者,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另外,《商標法》還明確:“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註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她表示:“商標註冊成功後,商標使用上要能保留有力證據,比如營業小票、門店裝潢等。”


成都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商標權保護屬於公共法律服務範疇,維權人可前往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獲取相關法律諮詢,或申請司法局協助此類矛盾糾紛化解等。


尊重商業品牌價值

就要讓侵權行為受到制止和懲罰


“正確妥善處理和預防此類商標糾紛,體現了社會對知識產權成果的尊重,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創新成果,尊重品牌價值的良好風氣。”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博士徐秉暉表示,流動商販在一定程度上屬於比較弱勢的市場主體,缺乏法律知識,建議他們通過申請專利,申請商標及時固化自己的創新成果,也可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等來保護自身權益。

徐秉暉認為,

要減少商標侵權這類糾紛,最重要的就是讓這種侵權行為能夠受到制止和懲罰,能夠在法律上給予負面的評價,在經濟上讓侵權人付出代價。當前,我國對於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力度和行政保護力度都在不斷加大,也就是說權利人在正當維權以後,是能夠從法院判賠以及行政機關的處罰,或者行政機關調處上面得到實質性彌補。


記者手記:

火熱經濟需要法治來“冷靜”


用他人名氣給自己打廣告,這種現象在大都市並不少見,只是他們沒有像“冰粉孃孃”那樣具有一定知名度,大多不為人知。


很多人說,成都是一座充滿煙火氣的城市,成都倡導的地攤經濟、夜市經濟在經歷火熱後,更需要用法治來“冷靜”,相關單位、部門、行業應該主動作為,依法規範經濟行為,倡導大眾依法維權,唯有踐行法治才是成都向新發展理念的中心城市靠攏的必經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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