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注意!注意!
注意!注意!注意!
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
表決通過的《電子商務法(草案)》
確定將在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電商法》的要求,除個別銷售行為外
電子商務經營者都要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也就是說,淘寶、微商、代購......
也要像實體店的個體戶一樣
通通都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了!
近日,杭州第一張
淘寶C店的營業執照已經發放!
咱們來看看長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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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這張營業執照的發放
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淘寶賣家
在店鋪公佈自己的營業執照
而在未來
個體創業者也將按照電商法的規定
來開始自己的創業之路!
不過還有以下幾點
值得所有淘寶賣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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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辦理主體登記//
淘寶個人店也要像實體店的個體戶一樣,辦理營業執照。且必須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否則最高處50萬罰款。
也就是說,淘寶平臺也會監督店家是否已辦理營業執照,如果店鋪沒有辦理很有可能會被處理。
2
//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以工商登記為前提,既然已經要求進行工商登記,那下一步當然是依法納稅了!
《電商法》第十一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電商運營必須稅務登記,平臺交易信息保存不少於三年。
淘寶個人店首當其衝,這就要求各位老闆們要按照規定記賬報稅了,否則一查平臺的交易信息,逃都逃不掉。
3
//公示營業執照//
《電商法》第十五條十六條規定:不管淘寶店鋪營業還是結業,都需要在店鋪首頁的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
如果有和經營業務相關的許可證,也需要一起公示。這一要求,和對實體店的個體戶老闆的要求是一樣,營業執照正本應當置於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所以個人淘寶店如果沒有辦理營業執照,今後可能就寸步難行了!
4
//刷單違法,刪評最高罰款50萬//
像“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5元紅包哦!”引導好評或者購買“水軍”刷好評,這樣的舉動將被禁止。
《電商法》第十七規定:“刷單”“引導好評”誤導消費者,被列為涉嫌違法行為。
有些產品質量差,買家真實評價,卻被賣家刪掉。
《電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刪除評論”尤其是負面評價,也屬於違法行為,最高處50萬元罰款。
那麼《電子商務法》該如何應對呢?
請看11月淘寶官方發佈的最新聲明
《電子商務法》操作指南(預告篇)
這個指南是淘寶官方為了避免大家誤讀
根據目前所瞭解的信息
以及後續淘寶計劃採取的措施
推出的一系列官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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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不需要進行市場主體登記?
答: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進行登記:
① 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
② 個人銷售家庭手工業產品;
③ 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法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④ 個人進行零星的小額交易活動;
⑤ 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情況。
2、在網上賣東西都一樣要遵守電商法規定嗎?
答:是的,只要是在中國境內都一樣,包括自建網站或者APP的自營電商,或者通過公眾號、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頭條、直播、短視頻等各種社交與信息媒體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
只要通過互聯網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在遵守電商法方面是一致的。
3、電商法生效以後,納稅會有變化嗎?
答:電商法並不涉及稅種、稅率等稅制要素的調整。納稅相關問題仍按照“稅收徵管法”和相關法規執行。
《電商法》 的出臺
不僅讓微商代購的經營行為更加透明
也為後續的消費糾紛調解提供了很大便利
淘寶隨隨便便交個押金
就可以創業的時代即將過去!
而現在距離2019年也僅剩10天
各位做淘寶的老闆們
您的營業執照辦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