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雲南省學生資助政策來啦


一、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一)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

資助對象: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8000元。

政策規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

(二)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

資助對象: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5000元。

政策規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19〕25號)

(三)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平均資助標準每生每年3300元,雲南省劃分為兩檔,一等助學金3800元/人·學年,二等助學金2800元/人·學年。

政策規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19〕25號)

(四)本專科生省政府獎學金

資助對象:高校全日制本專科( 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政策規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07〕166號)《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雲財教〔2009〕242號)。

(五)本專科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資助對象:高校全日制本專科( 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

政策規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07〕166號)《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雲財教〔2009〕241號)。

(六)本科生優秀貧困學子獎勵政策

資助對象:考入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的雲南籍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本科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5000元,在本科學習期間連續獲得資助。

政策規定:《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優秀貧困學子獎勵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雲教貸〔2014〕7號) 。

(七)本專科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獎勵

資助對象:雲南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考入一本院校本科(含預科)的、雲南籍“直過民族”(指獨龍族、德昂族、基諾族、怒族、布朗族、景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個民族)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考入普通高校全日(含預科)的,雲南籍迪慶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本科院校(含預科)的。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5000元,在本科學習期間連續獲得資助。

政策規定:《雲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精準資助實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教貸〔2017〕17號)《雲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普通高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獎勵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雲教貸﹝2017﹞18號)。

(八)本專科生新生入學項目

資助對象:對象為中西部地區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每年資助名額分配有限應優先資助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孤殘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學生等)。

政策規定:《財政部 教育部 關於印發中央專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項目相關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教〔2011〕556號)《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印發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金會〔2012〕10號)。

資助標準: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資助對象: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資助標準:碩士生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萬元。

政策規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

(十)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普通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資助標準:碩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000元。

政策規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

(十一)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

資助對象: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資助標準:碩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

政策規定:《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助學金三個管理辦法的通知》(雲財教〔2013〕369號)。

(十二)國家助學貸款

資助對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 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 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準) 正式錄取, 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資助標準: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

政策規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51號)。《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財政廳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會員會雲南監管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雲教貸〔2009〕9號)《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教育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教財〔2015〕7號)《教育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佷行 銀保監會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 》〔2020〕4號)。

(十三)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資助對象:高等學校全日制普通專科(含高職)、本科、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專科(含高職)、本科的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資助標準: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高校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政策規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

(十四)雲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資助對象:雲南省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但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資助標準:對高校畢業生實施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每生每年代償金額本專科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本專科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8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12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款金額實行代償。

政策規定:《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雲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雲財教〔2017〕180號)。



二、中職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一)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

政策規定:《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關於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文件的通知》(雲財教〔2012〕502號)。《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

(二)免學費

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

政策規定: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關於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文件的通知(雲財教〔2012〕502號)《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

(三)省政府獎學金

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對象:中職學校中全日制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 4000 元。

政策規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07〕166號)《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雲財教〔2009〕243號)。

(四)國家獎學金

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政策規定:《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19〕25號)《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資源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教財函〔2019〕104號)。

(五)迪慶、怒江中職全覆蓋試點

資助對象及標準:從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執行國家中等職業教育現行免補政策的基礎上,省財政對迪慶州、怒江州中職在校的農村戶籍學生,每生每年再給予2500元的生活補助。

政策規定:《省民委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實施迪慶州怒江州中等職業教育農村學生全覆蓋試點工作的通知》(雲族聯發〔2014〕17號)。

(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生活費補助

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30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已享受每生每年2500元的迪慶州、怒江州中等職業教育農村學生全覆蓋生活補助試點政策的學生不再重複享受此政策),由學生到當地扶貧部門申請。

政策規定:《雲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精準資助實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教貸〔2017〕17號)《國務院扶貧辦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雨露計劃支持農村貧困家庭新成長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的意見》(國開辦發〔2015〕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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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高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一)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平均每生每年 2000元,雲南省劃分為兩檔,一等每生每年 25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1500 元。

政策規定:《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雲財教〔2017〕65號)《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

(二)免學雜費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資助標準: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公辦學校學雜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對在經教育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學校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標準給予補助。民辦學校經批准的學雜費標準高於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規定繼續學生收取。

政策規定:《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教育廳關於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實施方案》(雲財教〔2016〕317號)《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

(三)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生活費補助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500元。

政策規定:《雲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精準資助實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教貸〔2017〕17號)。


四、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資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建立卡學生,以及非建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確定家庭經濟困寄宿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立卡學生和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

政策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15〕67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雲政發〔2016〕74號)、《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教〔2019〕121號)

資助標準: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為年生均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國

家基礎標準50%的比例核定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


五、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政策


資助對象: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以及對提供普惠性、低收費服務的民辦幼兒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進行資助。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 300 元。

政策規定:《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 〔2011〕410號)。《雲南省教育廳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實施意見等3個試行文件的通知》(雲教基〔2012〕45號)《雲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精準資助實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教貸〔2017〕17號)。

來源:雲南省教育廳、紅河教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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