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去世有什麼待遇?發放20個月工資是真的嗎?

有的人說,退休人員去世後還會一次性發放20個月工資?有的人卻表示沒有收到。究竟是為什麼呢?

實際上,退休人員去世後有待遇主要有四部分組成,但是各省市標準並不一樣。

退休人員去世有什麼待遇?發放20個月工資是真的嗎?

上海、天津等一些地方規定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遼寧等一些地區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不過不少省市規定喪葬補助費是定額。山東省是定額1000元,重慶市是2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相對來說,還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更划算一些,會年年增長,像上海市應該能拿到15000元以上。

當時規定的標準是供養親屬是一人的,發放6個月的企業平均工資,是兩人的發放9個月的工資,三人及三人以上的發放12個月工資。

目前,上海、天津、廣東等一些地區仍然執行這樣的規定。不過,隨著幾十年的發展,各省市的標準差異也愈發大了。黑龍江省是6000元,山東省和遼寧省是統一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河北省是15~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重慶是15個月的本人基本養老金,寧夏自治區是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不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後的這部分待遇名字不叫做救濟金了,叫做一次性撫卹金,國家有統一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是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公務員的一次性撫卹金標準是去世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

退休人員去世有什麼待遇?發放20個月工資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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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全國各地的這些待遇還是差距比較大,希望隨著養老金全國統籌的不斷推進,能夠像上個世紀50年代一樣在全國層次上形成統一的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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