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受傷追償難 司法救助保民生

申請人王某因交通事故受傷,導致失業在家,家庭經濟困難。對此,法院聯合村委進行調解,同時申請司法救助,使案件執結。近日,上慄法院圓滿執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2017年11月29日,龔某駕駛無號牌二輪輕便摩托車途徑某路段時與行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傷並住院治療50天,經鑑定王某一處傷殘九級、一處傷殘十級。雙方因賠償款未協商一致,王某將龔某訴至法院。法院審理查明後判決,品除已支付的龔某還需支付王某賠償款12.26萬元。判決生效後,龔某未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依法向龔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執行法律文書,督促龔某儘快履行賠償義務。龔某收到上述材料後,及時申報了個人財產狀況,但也表示自己目前失業無能力履行案件。

執行法官深入調查後發現,龔某情況實屬,但是面對申請人的急切需求,執行法官聯合龔某所在的村委組織雙方進行兩次協調,最終,龔某通過向親戚朋友借款籌集了8.1萬元支付給龔某。同時,執行法官通過向上慄縣政法委申請司法救助款,幫王某成功申請到3萬元。王某收到錢後念及龔某家庭困難情況,自願放棄剩餘1.16萬元賠償款。至此,案件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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