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立規矩了!

為了國家安定團結,為了黨永不變色,應該規定黨的各級組織、政府機關、重要的智庫不得啟用和錄用如下人員:配偶和子女加入外國籍的,子女十八歲之前送國外留學的,配偶和子女與國外有經濟往來的,配偶和子女從事損害國家長久利益的行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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