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現在這段婚姻,究竟算不算是婚姻。
我年輕的時候以為,有錢就好,能滿足慾望就好,至於有沒有愛,重要嗎?
現在的我才知道,愛情這個東西,看不見摸不著。若婚姻裡沒了這樣東西,再好的日子也過不下去。
房子似乎不是家,而是隻有兩個人的旅館。
回到家,沒有交流。靜謐的可怕,只有電器運轉的翁鳴,水流的聲響。這個房子,像個棺材,讓人感覺到恐懼。
兩個人交流越來越少,我也越來越不想回到那個家。
每次下班,我都提前一兩個站下車,然後慢慢走回家。
在路上我遇見一對賣紅薯的夫妻,順手買了一個,站在旁邊吃。
東北的夜很冷,風也很涼。
我看他們兩個人捂著手,跺著腳取暖。
賣紅薯掙錢似乎不多,他們一定生活很辛苦,婚姻也一定不怎麼和諧。我心想。
但是似乎現實與我想象的並不同。
女人把手放在男人衣領裡取暖,看著男人凍的跳腳。女人哈哈地笑。
他們臉上和眼中的光,是我在婚姻中從未體會到的。
我放棄了愛情,選擇了金錢。我能肆無忌憚的買買買,但是我發現,金錢只能帶給我一時的快樂。
回憶的婚姻,我竟然沒找到任何值得銘記的東西。
這些年我像行屍走肉一樣,機械的追逐著短暫的金錢快樂。
沒有愛情的我,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