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辦理殘疾證不丟人

昨天我接到一個老病人郭x慶的電話,頗感意外。電話裡他向我表示感謝…,原來最近他正在一家大型連鎖超市裡工作。

精神病人辦理殘疾證不丟人

我回憶起五、六年前,郭x慶因精神分裂症導致無法正常工作,生活全靠母親照顧。由於家境困難,住院吃藥和醫保繳費都很難維持。所以我建議他母親到社區為郭x慶申請殘疾證。但是郭x慶堅決不同意,認為辦殘疾證很丟人,母親帶他去辦證時,竟半路跳車逃走。萬般無奈下向我求助,我陪他母親一起“押著”他,幫他辦理了申請手續。事後郭x慶雖然還來院複診,但見面時一直不願意跟我交談。數月後殘疾證辦理下來,根據國家政策,社區為郭x慶辦理了免費的居民醫保,這就為他後期的治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醫保+殘聯救助(住院有補助,門診可免費領藥)。

現在郭x慶己經恢復的如正常人。三個月前社區通知他到殘聯參加免費崗位培訓。培訓完經過考核達標,殘聯推薦他到附近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上班。

當郭×慶領到第一個月的工資交給母親時,他母親讓他打電話給我…

精神病人辦理殘疾證不丟人

溫馨提示:

符合以下六種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可以依據國家規定申請殘疾證:

1、精神分裂症

2、偏執型精神病

3、分裂情感性障礙

4、雙相情感障礙

5、癲癇所致精神障礙

6、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

家人可拿著當地指定精神病專科醫院的近期診斷證明或者住院病歷到社區申請殘疾證。

有殘疾證的病人:居民醫保可以免繳費。

精神殘疾的病人:在當地指定醫院住院治療時,殘聯有減免救助。在門診上可以有一定數額的免費領藥。

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許多造福老百姓的好政策,為社區裡重性精神病人的後期康復提供了有力保障,使他們早日迴歸社會,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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