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作為一個擁有悠久歷史的民族,漢族是否也有文身習俗的存在呢?而漢族文身習俗發展變遷又是怎樣呢?

漢族先民文身的起源

從現已出土的考古資料來看,不少出土的文物上都具有文身的遺蹟,而通過這些遺蹟的研究證明,中國擁有文身的歷史是十分悠久的,最早可追溯到新石器時代。下面筆者就所收集到的資料分別予以介紹考古資料中的漢族先民文身。

為什麼可以肯定我國的先民們在新時期時代就存在文身習俗呢?那是因為在早期出土的一些彩陶上,我們發現其上的人物形象具有明顯的文身遺蹟。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黃河上游的甘青一代,分佈著包括了石嶺下、半山、馬家窯等不同類型的馬家窯古文化遺存。在半山遺址中出土的陶器中,有散件是彩繪的陶塑人頭。在這些陶器人頭的面部、頸部、肩部畫有文飾,文飾的形象似虎、豹、山貓等動物。在這些陶器的腹部分別繪有螺旋紋和網紋。頸部為橫線紋和灌珠紋。面部為點紋和線紋。在一件陶器耳後部位還繪有十字紋。同時在甘肅東鄉、寧定等地出土的3件半山類型人頭形器蓋,或在嘴巴及兩腮部位畫著鬍鬚,或在臉上畫著黑色的直線紋和鋸齒紋,形貌獰猛,還有一個面目全非,有如京劇臉譜。

考古學家劉敦願根據半坡出土的人面形彩陶紋,在《再論半坡人面形彩陶花紋》一文中也認為新石器時代的半坡居民存在文身現象。

1929 年的安陽殷墟遺址發掘過程中,出土了一件半身石像,該石像滿身刻紋。李濟在《民國 18 年秋髮掘殷墟之經過及其重要發現》一文的“石器”項下有:“最新穎的是一個半截抱腿而坐的人像,膀腿均刻有花紋,圖案與花骨刺紋一致,獨惜上半截沒有找著,不能斷定它是什麼面孔。身後有槽,身寬 7 至 9 釐米,深約 4.5 釐米,下半,腳已失去。最寬為 0.263 米,最高為 0.22 米。這個半截石像大概就是託圖騰柱的石礎。背有紅土和石灰印,大約是嵌在牆內的遺痕。身後有槽是預備別種立方形的柱插進去的,抱腿而坐是一種託東西的姿勢。”李濟認為這個人像刻有花紋是“代表那時的文身習慣”。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關於這個文身人是誰的問題,學界爭論不一,有的認為這是當時商代向東、向南用兵征服我國古代流行文身習俗地區所獲得的戰俘形象;還有人認為這是古代斷髮文身的古越族形象;筆者認為這也可能代表著殷人也有文身的習俗。

筆者認為,在夏商時期,當時的先民們,應當是有文身習俗的。這麼認為也不是空穴來風,這要從漢族的兩大起源“炎黃集團”和“東夷集團”說起。

在兩大主源之中,東夷集團構成了商民族,而東夷集團在文獻資料中可考,確實是有文身習俗存在的。前文中也提到過《禮記·王制》雲:“東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這時候的東夷從傳承上來看,確實是皇帝蚩尤時代的東夷集團無誤。再結合出土的文物來看,殷人有文身習俗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商民族既然是漢族的主源之一,那麼由此可見,漢族先民是有過文身習俗的。但是在其後,文身作為一種習俗被終止,文身以另外的方式繼續了下來。

文身習俗的終止

文身習俗在商代很有可能存在,但是在接下來的歷史中,這種習俗被作為一種奇風異俗在漢族人民的日常習俗中消失。那麼,文身的習俗為什麼會消失呢?筆者認為,這和商代以後的周代很有聯繫。

商代是由商民族建立的,而商民族傳承於東夷集團,而結束商代的是周民族,周民族與留居渭水流域的黃帝部落和炎黃部落也有著族源關係。如周民族的女祖,《詩·大雅·生民》說:“厥初生民,時維姜嫄”,亦即《史記·周本紀》所說:“周后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嫄。”炎帝就是一個姜姓部落,這就明確地告訴我們周民族的外祖世系就是炎帝部落。關於周民族的男祖,就是姜嫄所生的棄,《史記·周本紀》說:“封棄於邰,號曰后稷,別姓姬氏”黃帝就是一個姬姓部落,這又明確地告訴我們周民族的祖父世系就是姬姓的黃帝部落。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周民族在建立政權之後,對於商民族的一些風俗習慣肯定是會捨棄的。而且作為勝利者,沒有文身習俗的周民族,通常是會把文身習俗當作一種需要捨棄的不太好的習俗對待。而且根據文獻顯示,周民族本身應該就是對文身抱貶義的態度,這點我們從太伯奔吳的故事中可以明顯看出:

《論語·太伯篇》中說:“泰伯知太王欲傳位季歷,故斷髮文身逃之荊蠻,示覆不用。”

《史記·周本紀·第四》載雲:古公有長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歷,季歷娶太任,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長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荊蠻,文身斷髮,以讓季歷。

太伯在政治鬥爭失敗後,為了表示自己放棄繼承權,斷髮文身,可見,當時斷髮文身的人是不能得到部族內部人員的接受的,也就是說當時的周民族眼中,文身習俗就不是高尚之舉,或許就是蠻夷之陋俗。

在周朝建立之後,“蠻”“夷”成為了當時人對周圍民族的蔑稱。自那時就有了“東夷、南蠻、北狄、西戎”之稱,說明中原人自認為自己為華夏的中心,而周圍的民族都是未開化的人。中原人鄙視這些民族,那麼當時周邊一部分民族所擁有的文身習俗,又怎麼可能被中原人接受呢?

而這種傳承隨著西周的發展,春秋戰國奠定了中國文化的基石之後,文身,再也無法成為漢族的固有習俗。

漢族文身的現象

在文身作為一種固有習俗消失在漢族的日常生活中之後,文身的現象保存了下來。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 刑罰

文身作為一種刑罰方式的產生,最早應當是部分的行使於兵刑之事中,最早提到的是《書經·呂刑》篇中作者認為蚩尤造兵而苗民制刑,“爰始淫為劓、刖、椓、黥”四種刑罰,黥刑就是刺面,但是所刺的內容是什麼就不得而知了。《堯典》提出了墨、劓、剕、宮、大辟“五刑”之說,墨刑就是以前的黥刑,只不過這裡更為改進,先用黥刑刺紋,然後再用墨塗之,使刺上的東西永遠不能消除。《周禮》《秋官·司刑》也有“墨罪五百”的記載。由此可見,黥刑起源的很早,這點,在考古發掘的甲骨文上就能得到體現。

而且在接下來的歷史中,黥刑沿用的時間也是十分久遠的,在歷朝歷代幾乎都可以看到記載其的文獻典籍。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史記·範睢蔡澤列傳》載:“須賈辭於範睢,範睢大供具,盡請諸侯使,與坐堂上,食飲甚設,而坐須賈於堂下,置董豆其前,令兩黔徒夾而馬食之。”這裡的黔通“黥”。如:黔劓(在臉上刺刻塗墨和割鼻)《史記·黥布列傳》記載英布“坐法黥,……論輸麗山,”英布犯了罪被罰黥刑,然後派去麗山,到後來,黥刑成為了英布的標誌,他還以此為氏了。

《漢書·刑法志》記載漢文帝十三年詔書說:“今法令有肉刑三,而奸不止,”注引“孟康曰:黥、劓二,刖左右趾合一,凡三也。”詔書又說:“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情況,在唐朝段式成的《酉陽雜俎·卷八·黥》一書上有所記載“晉令:奴始亡,加銅青若墨,黥兩眼;後再亡,黥兩頰上;三亡,橫黥目下。皆長一寸五分。”“梁朝雜律,凡囚未斷,先刻面作劫字。”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隋書·刑法志》也說:劫身皆斬,妻子補兵,遇赦降死者,黵面作劫字,髡鉗,補治鎖士終身。這裡的“黵”作動詞是刺字的意思,“黵面”就是在臉上刺字。

黥刑的發展從三代到宋一直盛行,宋代尤其盛行,正如明朝人丘浚在《大學衍義補》中說:“宋人承五代為刺配之法,既仗其背,又刺其人,且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者。”

古典名著《水滸傳》第八回中有這樣一段故事,80萬禁軍教頭林沖,遭朝中權貴陷害,被“刺配”江州。關於刺配,《宋史·刑法志·志一百五十二》規定:“凡犯盜罪,刺環於耳後;處徒刑、流刑的刺方形;處杖刑的刺圓形,三犯杖刑移於面,‘徑不過五分’。”文中還有記載“凡強盜抵死特貨命之人”,在額頭上要刺強盜二字,餘下的字分刺兩頰。所刺內容除“選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其犯罪事由等刺於臉上的。宋律規定,流、徒、杖刑都可以同時黥刺。一般作為附加刑使用,特別流刑和充軍、一定要附加黥刑,而且黥刺的方法多種多樣。初犯刺於耳後,再犯、三犯刺於面部。流刑、徒刑犯刺方形,杖刑犯刺圓形,直徑不過五分,也有刺字的。《水滸傳》中的武松,刺的是兩行金印。強盜犯、竊盜犯在額上刺“盜”、“劫”等字樣,臉頰上還往往刺有發配的地點。在《水滸傳》第十七回中就有關於刺配的詳細描寫:生辰綱被劫後府尹為讓捕快盡力辦案在他臉上刺字的描寫:“便喚過文筆匠來,去何濤臉上刺下“選配*州”字樣,空著甚處州名。發落道”。

不過《水滸傳》畢竟是一本小說,成書於後世,其中關於刺配的描寫是作者根據宋代史料加以想象,在加工的過程中很可能受到了明朝刑法中關於“刺面”之法的影響,因為在元朝建立後,不僅全面繼承了刺配之刑,而且將原來的刺雙頰發展成刺面、刺左右臂、刺項等多種方式,並將刺配廣泛適用於盜賊等多種罪犯。明清時,除了刺面之法外,還有刺左右臂的刑法。 到清後期,此法漸漸成為不大引人注意的處罰,直至清末廢除。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 純粹的身體裝飾

文身作為一種文化遺產,除了刑罰這種歪曲的方式之外,肯定也還是會有個別的為了審美裝飾而進行的文身。魏晉南北朝以前的情況我們因為文獻所限無法全面瞭解,但是自唐代,因為《酉陽雜俎》一書的出現,為我們提供了非常詳細的資料,刺詩作畫,書寫檄文,描繪龍蛇,而隨後的五代以及兩宋大體情況十分類似,這說明文身作為一種藝術形式到了這幾個時期又曾得到過發展。而這種形式的文身已和當代文身非常接近。

《酉陽雜俎·卷八·黥》記載:“(段)成式門下駱路神通,每軍較力,能戴石籤靸六百斤石,齧破石粟數十。背刺天王,自言得神力,入場神助之則力生。常至朔望日,具乳糜,焚香袒坐,使妻兒供養其背且拜焉。”“王力奴,以錢五千召扎工,可胸腹為山、亭院、池榭、草木、鳥獸,無不其備,細若設色。”“荊州街子葛清,勇不膚撓。自頸以下,遍刺白居易舍人詩。成式嘗與荊客陳至呼觀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暗記。至‘不是此花偏愛菊’,則有一人持杯臨菊叢:又,‘黃夾纈林寒有葉’,則指一樹,樹上掛纈,纈窠鎖勝(一作剩),絕細。凡刻三十餘首,體無完膚。陳至呼為《白舍人行詩圖》也。”

肉體當作紙絹,在其上任意作畫,內容和形式都不拘一格,風格可能是較寫實的,內容有佛像、世俗人物、鳥獸蟲魚、花草樹木等。但這種文身也不僅僅是出於裝飾美觀的作用,把其當作好勇鬥狠標誌的也有不少。

《酉陽雜俎·卷八·黥》記載:“李夷簡,元和末在蜀。蜀市人趙高好鬥,常入獄。滿背鏤毗沙門天王,吏欲杖背,見之輒止,恃此轉為坊市患害。左右言於李,李大怒,擒就廳前,索新造筋棒,頭徑三寸,叱杖子打天王,盡則己,數三十餘不絕。經旬日,袒衣而歷門叫呼,乞修功德錢。”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隨後,隨著歷史發展,進行文身逐漸多是城市的中下層社會人物,這類人大多行為不端,不務正業。《酉陽雜俎·卷八·黥》還有記載:“楊虞卿為京兆尹時市裡有三王子,力能揭巨石,遍身圖刺,體無完膚。前後合抵死數四,皆匿軍以免。一日有過,楊令五百人捕獲,閉門杖殺之。判雲:鏨刺四肢,只稱王子,何須訊問,便合當辜。” 五代宋元時期,文身也曾經相當流行,到了宋代最為盛之,除了前文所提到的刺字之外,不僅市井無賴刺字鏤花,在軍中也很盛行,但因為有自願的,也有刺配的,所以情況很複雜。與唐代相比,前者市坊文身資料豐富,後者軍士文身記載頗多,兩者可以互相參照。

《水滸傳》第二回中,史進全身上下共刺了九條龍的花繡,因此在江湖上稱“九紋龍史進”。第四十四回中,對楊雄出場的外貌描寫中有一句話就是“露出青靛般一身花繡”。在宋代人眼中,漂亮人物形象如果加上刺青,則是美上加美。宋代還有身體刺青的審美大賽,《水滸傳》第六十一回叫做“賽錦體”。盧俊義見燕青一身雪練似的白肉,於是請人給燕青刺了一身花繡。於是參加錦體比賽,燕青總是拿第一名。燕青正是憑著一身花繡,引得當時東京第一名妓李師師的垂青,李師師要燕青脫衣,讓她一飽眼福。魯智深有“花和尚”之外號,也是來源於他有著一身漂亮的文身。《水滸傳》雖然成書於明,但是施耐庵出生於元,應當對宋代的一些社會風俗還是有一定的瞭解,所以在小說中反映出宋代社會對刺青的欣賞應當還是比較符合現實情況的。

早在夏商周時期,就有文身出現

  • 表達願望

因為宋代社會對刺青的態度並不排斥,所以宋代軍士、將領以刺字來表忠心的,也隨之出現。最著名的如北宋末年,王彥領導的忠義在太行山腳下從事游擊戰爭,這些忠義民兵都在臉部刺上“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個字,因此被稱為“八字軍”。至於岳母教子有方,岳飛背刺“盡忠報國”四字,至今傳為美談。

元明以後,有關的記載就非常少了,一是文身主要流行下層社會,黥刺者大多是“無賴”、’“惡少”、“浪兒”、罪犯、軍士,關於他們形貌的描寫,往往是正史所不收,筆記小說也少有涉及;二是,明太祖即位後曾經嚴令禁止,雖不能完全斷絕,但終究是不敢公開進行,而且流行的區域也大大縮小。到了清代,相關的資料稀少瑣細,收集較難,而且意義不大,所以在這裡就略而不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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